[快讯]华之杰:华之杰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4月9日出具《关于同意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61号),同意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 人民币1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7,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835,642.2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4,164,357.7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6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6-10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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