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曦股份(688802):沐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26日 20:36:22 中财网

原标题:沐曦股份:沐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4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3月修订)》(上证发〔2025〕4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4 2024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年修订)》(上证发〔 〕11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网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阅公告全文。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沐曦集成电路(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证券代码/ 网下申购代码688802网上申购代码787802
网下申购简称沐曦股份网上申购简称沐曦申购
所属行业名称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所属行业代码C39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 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价方式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前总股本(股)360,000,000拟发行数量(股)40,100,000
预计新股发行数量 (股)40,100,000预计老股转让数量 (股)0
发行后总股本(股)400,100,000拟发行数量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 (%)10.02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股)6,416,000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股)25,664,000
网下每笔拟申购数 量上限(万股)1,200.00网下每笔拟申购数 量下限(万股)100.00
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股)8,020,000初始战略配售占拟 发行数量比例(%)20.00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初始跟投股数(股)2,005,000高管核心员工专项 资管计划认购股数/ 金额上限(万股/万 元)401.00/8,598.40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 售安排  
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及起止 时间2025年12月2日 (T-3日)9:30-15:00发行公告刊登日2025年12月4日 (T-1日)
网下申购日及起止 时间2025年12月5日(T 日)9:30-15:00网上申购日及起止 时间2025年12月5日(T 日)9:30-11:30,13: 00-15:00
网下缴款日及截止 时间2025年12月9日 (T+2日)16:00网上缴款日及截止 时间2025年12月9日 (T+2日)日终
备注:截至招股意向书公告日,沐曦股份尚未盈利。如上市时仍未盈利,自上市之日起 将纳入科创成长层。   
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点内容:
1
、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安排网下发行证券设定不同档位的限售比例或限售期。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三档:(1)档位一(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9个月、限售比例65%):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65%(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9个月;(2)档位二(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4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3)档位三(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15%):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5%(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余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A类投资者)可以自主申购上述三种档位中的不同限售档位,其他投资者(B类投资者)仅可申购档位三。网下投资售档位(包括限售期和限售比例)。每个配售对象仅可自主申购一个限售档位,同一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自主申购不同限售档位。参与初步询价报价与网下申购时填写的限售档位需要保持一致。

根据《实施细则》,发行人尚未盈利的,网下发行证券的整体限售比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规模分档确定:
(一)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限售比例不低于10%;
(二)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100亿元的,限售比例不低于40%;(三)发行规模100亿元以上的,限售比例不低于70%。

根据各档位投资者的申报情况,若初步配售时网下发行限售比例不满足上述整体限售比例的要求,主承销商将同比例调整按档位三报价的配售对象的限售比例直至满足以上最低限售比例(获配股数向上取整计算)的要求。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和限售比例安排。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12月9日(T+2日)在《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前述情况。对于选择档位三的网下投资者,其最终限售比例及限售期限以上述公告的内容为准。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2、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A1类投资者即选择限售档位一的A类投资者;A2类投资者即选择限售档位二的A类投资者;A3类投资者即选择限售档位三的A类投资者,对应的配售比例分别为RA1、RA2、RA3。A类投资者对应总体配售比例为RA,具体配售原则如下:
(1)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70%向A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如果A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安排数量的,则其有效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剩余部分可向B类投资者进行配售;
(2)本次配售需满足限售比例更高、限售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应当不低于其他投资者的要求,即RA1≥RA2≥RA3且RA1≥RA2≥RB。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以下配售安排:
A1档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A2档投资者的3倍,且A2档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A3档与B类投资者的3倍,且A3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即RA1≥3*RA2≥9*RA3≥9*RB;
(3)向A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后,主承销商将向B类投资者配售,并确保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RA≥RB。

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详见本公告“七、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3、高价剔除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3%。根据2024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答记者问》,本次发行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网下投资者市值要求: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配售对象”是指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2025 11 28 T-5
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年 月 日( 日)为
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除需符合上述市值要求外,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600万元(含)以上。

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5、网下投资者询价资格核查:网下投资者应当于2025年12月1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并通过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IPO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点击IPO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链接地址https://inst.htsc.com/institution/ib-inv/#/ordinaryipo或登录华泰联合证券官方网站https://www.lhzq.com,路径为“首页-服务体系-股权融资-承销业务专区-IPO申购入口-沐曦股份”)(建议使用Chrome或IE10以上浏览器)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

主承销商已根据相关制度规则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只有符合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6、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要求:网下投资者须于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25年11月27日,T-6日)13:00后至初步询价日(2025年12月2日,T-3日)9:30前,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及其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网下机构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定价依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7、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核查要求: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主承销商提供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2025 10 31
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年 月 日)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三、(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方式”)。

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5年11月25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在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中对资产规模进行承诺,请网下投资者按本公告“三、(五)初步询价”中相关步骤进行操作。网下投资者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应当与其向主承销商提供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资产规模一致;不一致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参与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上述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5年10月31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5年11月25日,T-8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

8、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新股发行承销秩序,要求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具体如下:(1)就同一次IPO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充分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定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重要依据。

9、网下申购上限: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1,200.00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6.76%。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及限售档位。

10、确定发行价格: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评估定价是否超出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及超出幅度。如超出的,超出幅度不高于30%。

11、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初步询价结束后,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或发行价格超出境外市场价格,或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2、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截至《招股意向书》公告日,公司尚未盈利。如公司上市时仍未盈利,将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但需特别注意,公司可能因业务发展等因素在上市时实现盈利,进而不纳入科创板成长层,其适用的信息披露要求或其他监管安排也将相应调整。公司上市时盈利情况与是否纳入科创成长层等信息将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拟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沐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507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沐曦股份”,扩位简称为“沐曦股份”,股票代码为“688802”,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80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2、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战略配售在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4,01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0.02%,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01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三)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安排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0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战略配售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66.4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41.6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定价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安排网下发行证券设定不同档位的限售比例或限售期。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三档:档位一(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9个月、限售比例65%):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65%(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9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5%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65%的股份限售期为9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档位二(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4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6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4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档位三(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15%):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5%(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85%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5%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A类投资者)可以自主申购上述三种档位中的不同限售档位,其他投资者(B类投资者)仅可申购档位三。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需分别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所选择的限售档位(包括限售期和限售比例)。每个配售对象仅可自主申购一个限售档位,同一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自主申购不同限售档位。参与初步询价报价与网下申购时填写的限售档位需要保持一致。

根据《实施细则》,发行人尚未盈利的,网下发行证券的整体限售比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规模分档确定:
(一)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限售比例不低于10%;
(二)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100亿元的,限售比例不低于40%;(三)发行规模100亿元以上的,限售比例不低于70%。

根据各档位投资者的申报情况,若初步配售时网下发行限售比例不满足上述整体限售比例的要求,主承销商将同比例调整按档位三报价的配售对象的限售比例直至满足以上最低限售比例(获配股数向上取整计算)的要求。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和限售比例安排。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12月9日(T+2日)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前述情况。对于选择档位三的网下投资者,其最终限售比例及限售期限以上述公告的内容为准。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具体调整情形请参考“七、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六)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6日 2025年11月27日 周四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提 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 区间(当日13:00后) 网下路演
T-5日 2025年11月28日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
日期发行安排
周五区间 网下路演
T-4日 2025年12月1日 周一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中午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前)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 区间 网下路演
T-3日 2025年12月2日 周二初步询价日(互联网交易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网下投资者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 区间(当日9:30前)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2日 2025年12月3日 周三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25年12月4日 周四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25年12月5日 周五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25年12月8日 周一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25年12月9日 周二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25年12月10日 周三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 额
T+4日 2025年12月11日 周四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3、如因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于2025年11月27日(T-6日)至2025年12月1日
(T-4日)期间,视情况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进行网下推介。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预测。或有的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推介时间推介方式
2025年11月27日(T-6日)9:00-17:00现场、电话或视频会议
2025年11月28日(T-5日)9:00-17:00现场、电话或视频会议
2025年12月1日(T-4日)9:00-17:00现场、电话或视频会议
网下路演推介阶段除发行人、主承销商、投资者及见证律师以外的人员不得参与网下路演,对面向两家及以上投资者的路演推介活动将进行全程录音。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拟于2025年12月4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5年12月3日(T-2日)刊登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跟投机构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创新”);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华泰沐曦股份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1号资管计划”);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为:(1)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0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2025年12月3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华泰创新。

2、跟投数量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跟投比例和金额将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华泰创新具体跟投金额将在2025年12月3日(T-2日)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华泰创新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200.50万股。因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家园1号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拟认购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比例不超过10.00%,即不超过401.00万股,总投资规模不超过8,598.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华泰沐曦股份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5年10月29日
备案日期:2025年11月4日
备案编码:SBGR10
募集资金规模:10,748.00万元(不含孳生利息)
认购金额上限:8,598.40万元(不含孳生利息)
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非实际支配主体。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单位实际缴款 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 份额的持 有比例 (%)员工类别
1陈维良董事长、总经理沐曦股份1,000.009.30高级管理人员
2杨建董事、副总经理沐曦股份298.002.77高级管理人员
3彭莉董事、副总经理沐曦股份1,000.009.30高级管理人员
4魏忠伟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沐曦股份250.002.33高级管理人员
5陈阳职工董事、总经理助理沐曦股份125.001.16核心员工
6左剑战略发展部负责人北京沐曦625.005.82核心员工
7许丹丹公共事务关系部负责人北京沐曦625.005.82核心员工
8李兆石光启智能研究院院长沐曦股份250.002.33核心员工
9李静法律合规部负责人沐曦股份250.002.33核心员工
10孙国梁生态部负责人沐曦股份250.002.33核心员工
11王定架构工程师沐曦股份125.001.16核心员工
12吴志华软件研发部副总裁沐曦股份125.001.16核心员工
13周俊研发总监沐曦股份125.001.16核心员工
14王爽董事、资深研发总监南京沐曦125.001.16核心员工
15董兆华软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125.001.16核心员工
16黄向军产品研发部主管沐曦股份125.001.16核心员工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单位实际缴款 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 份额的持 有比例 (%)员工类别
17何军产品研发部主管杭州灵智125.001.16核心员工
18肖鹏芯片运营部负责人沐曦股份125.001.16核心员工
19施淑珏财务部主管沐曦股份125.001.16核心员工
20陈垚杰财务部核算主管沐曦股份125.001.16核心员工
21曾维梓投资者关系主管沐曦股份125.001.16核心员工
22蒋国远证券事务主管沐曦股份125.001.16核心员工
23陈剑鸣关键客户营销中心(隶属 商务部)负责人沐曦股份125.001.16核心员工
24王庆成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25付轩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26明星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27魏莉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28高卫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29张雷雷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30陈徐薇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31丛高建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32王灿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33王娟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34陈磊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35费菲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36张剑飞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37张金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38周洲软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39黄勇才软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40邹俊俊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41王明飞软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42孟宾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43郑彧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44张炜杰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45甘勇产品研发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单位实际缴款 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 份额的持 有比例 (%)员工类别
46郭小新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47黄旭东硬件设计部主管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48杨斌硬件设计部主管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49王步伟硬件设计部主管成都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50周刚软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51刘亚娟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52季劲松软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53杨亮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54曹华松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55刘凯峰硬件设计部主管成都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56杨希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57史明岳芯片运营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58韩佳巍光启智能研究院研究员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59叶建宇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60李劲松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61黄锐硬件设计部主管成都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62胡优辰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63张剑刚信息技术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64饶友新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65赵学庆产品研发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66白传海硬件设计部专家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67严德政软件设计部主管杭州灵智50.000.47核心员工
68蔡震CTO办公室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69张雯瑾运营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70白云商务部主管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71李玥商务部主管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72杨莉财务部核算经理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73申小伟产品研发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74陈学凯商务部主管杭州灵智50.000.47核心员工
75许新任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单位实际缴款 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 份额的持 有比例 (%)员工类别
76孔超硬件设计部主管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77韩晓婧运营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78王伟清公共事务关系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79涂渊软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80张仲恺商务部主管成都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81周衍鑫产品研发部主管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82程铁鹏硬件设计部专家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83闫文煜商务部主管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84徐晓毅战略发展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85苏醒芯片运营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86王建软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87肖世红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88方莉商务部主管成都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89沈艳霞CTO办公室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90王志鹏产品研发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91朱方商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92王国锦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93王冶商务部主管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94粟坡商务部主管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95刘守咏商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96陈伟战略发展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97梁俊文产品研发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98韩泽耀CTO办公室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99周南商务部主管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100章津楠CTO办公室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101王新军硬件设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102陈敏商务部主管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103陈妮商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104周楠商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105申友志商务部主管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单位实际缴款 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 份额的持 有比例 (%)员工类别
106刘丛山信息技术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107李军齐商务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108高飞商务部主管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109袁慧战略发展部主管北京沐曦50.000.47核心员工
110王理想运营部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111张潮运营部人力资源主管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112QIN ZHAO硬件设计部专家沐曦股份50.000.47核心员工
合计10,748.00100.00-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注2:家园1号资管计划募集资金的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及相关费用的金额为8,598.40万元;
注3:最终认购股数待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注4:“北京沐曦”指沐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成都沐曦”指沐曦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杭州灵智”指沐曦灵智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南京沐曦”指沐曦集成电路(南京)有限公司,均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四)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分别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2025年12月2日(T-3日)之前(含当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向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主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

2025年12月4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战略配售回拨、获配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2025年12月9日(T+2日)公布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参与(五)限售期限
华泰创新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家园1号资管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六)核查情况
主承销商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已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发行人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2025年12月4日(T-1日)进行披露。

(七)申购款项缴纳及验资安排
2025年12月2日(T-3日)前(含当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当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25年12月11日(T+4日)前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八)相关承诺
依据《实施细则》和《承销业务规则》,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签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函》,对《实施细则》和《承销业务规则》规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承诺。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1、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其他法人和组织、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规则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下投资者应当办理完成互联网交易平台CA证书后方可参与本次发行(互联网交易平台网下投资者CA证书即原网下IPO申购平台CA证书)。(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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