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利集团(002309):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8:16:29 中财网
原标题:中利集团: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9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2025年1-9月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890.24万元。

2026年度,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0亿元。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基于审慎性原则,董事许加纳先生、黄昶先生、林茂先生、阎杰先生、郑晓洁女士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2026年预计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 采购商品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 司及/或其关联企业采购商品市场价格15.00
 小计--15.00
向关联人 销售商 品、出租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 司及/或其关联企业销售商 品、出租 房产市场价格15.00
 小计--15.00
合计30.00   
(三)2025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2025年1-9月 实际发生金额2025年预 计金额
向关联人 采购商品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 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采购商品1.2916.00
 小计-1.2916.00
向关联人 销售商品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 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销售商品0.3018.00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 司【注1】销售商品0.000.20
 小计-0.3018.00
合计1.5934.20  
注 1: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方认定,鉴于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自2024年12月30日起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与其关联关系截至2025年12月30日。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林茂
注册资本:289953.8551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6月10日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等。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9层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常熟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建发股份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构成公司关联方。

建发股份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678.678,873.22
净资产719.86722.62
项目2024年1-12月 (经审计)2025年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7,012.964,989.83
净利润29.4611.49
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从关联方采购
公司向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采购非生产性物料、光伏业务及线缆业务涉及的物资等,上述产品的采购行为主要是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且完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二)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出租
公司向建发股份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及/或其关联企业销售光伏产品及线缆、出租房产等,上述产品的销售行为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或者依据成本加成法定价,交易过程公平透明。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是根据具体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相关付款按协议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2026年预计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交易行为,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交易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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