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60091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验字[2025]251Z001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验资报告 1 1-3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 4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 5 验资事项说明 4 6-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验 资 报 告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验字[2025]251Z0011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5年 11月 1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21,663,256元,股本为人民币 6,921,663,256元。 根据贵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59号)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96,677,740股,每股面值 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996,677,74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18,340,996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年 11月 18日止,贵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96,677,74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994.8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80,611,979.11元,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19,388,015.6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996,677,74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4,922,710,275.69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6,921,663,256元,股本人民币 6,921,663,256元,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 10月 10日出具容诚验字[2025]251Z0007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5年 11月1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7,918,340,996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7,918,340,996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容诚验字[2025]251Z0011号验资报告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顾庆刚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锋 2025年 11月 19日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前身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2015年9月,根据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等40家股东签订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及公司章程约定,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暨更名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2015]43号)批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736号文核准,2020年 5月 20日,贵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96,862,576股,每股面值 1元。贵公司股票于 2020年 6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68,625,756元,股本为人民币 6,968,625,756元。 截至本次增资前,贵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21,663,256元,股本为人民币6,921,663,256元。根据贵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59号)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96,677,740股,每股面值 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996,677,74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18,340,996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59号)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96,677,740股,每股面值 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996,677,740元,各投资者全6 部以货币出资。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年 11月 18日止,贵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96,677,740股,每股发行价格 6.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4.8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 76,603,773.59元(不含增值税),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5,923,396,221.21元,主承销商已于 2025年 11月 18日划入贵公司在兴业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 376010100101855683账号内。此外贵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发行费用含税金额为人民币85,359,884.83元,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80,611,979.11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19,388,015.69 元,其中增加股本996,677,740.00元,增加资本公积 4,922,710,275.69元。
公司控股股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矿集团)分别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枣矿集团和新矿集团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公司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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