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300605):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8:45:45 中财网
原标题:恒锋信息: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3173 债券简称:恒锋转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魏晓曦、欧霖杰(以下简称“出让方”)及魏晓婷保证向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晓曦、欧霖杰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晓婷。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少(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询价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例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8.67%下降至32.65%(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 出让方通过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4,9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公司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4,9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66)、《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及中泰证券出具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1月17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魏晓曦37,563,06122.82%
2欧霖杰18,184,50011.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4,937,500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4.15元/股,交易金额为69,865,625.00元。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魏晓曦与欧霖杰系夫妻关系,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魏晓曦与魏晓婷系胞姐妹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魏晓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次询价转让前,魏晓曦、欧霖杰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晓婷持股数量合计为58,672,288股,持股比例合计为35.65%。魏晓婷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拟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4,937,500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转让前持股 数量(股)转让前 持股比 例拟转让股 份 数 量 (股)实际转让 数量(股)实际转 让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转让后持股 数量(股)转让后 持股比 例转让股 份来源
1魏晓曦37,563,06122.82%391,400391,4000.24%37,171,66122.59%首发前 股份
2欧霖杰18,184,50011.05%4,546,1004,546,1002.76%13,638,4008.29%首发前 股份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本次询价转让后,魏晓曦、欧霖杰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晓婷持股数量合计为53,734,788股,持股比例合计为32.65%。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形。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8.67%下降至32.65%,其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魏晓曦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2欧霖杰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3魏晓婷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5年11月24日
权益变动过程1、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7月14日,“恒锋转债”累计转股 数为94,989股,公司总股本由164,487,695股增加至164,582,684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 63,609,586股,合计持股比例由38.67%下降至38.65%,被动稀释0.02 个百分点。 2、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自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9月 17日,魏晓曦、魏晓婷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937,298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 58,672,288股。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9月17日,“恒锋转债” 累计转股数为687股,公司总股本由164,582,684股增加至164,583,371 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8.65%下降至 35.65%,减少3个百分点。 3、2025年11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晓曦、欧霖杰 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937,5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53,734,788股。2025年9月17 日至2025年11月24日,“恒锋转债”累计转股数为72股,公司总股 本由164,583,371股增加至164,583,443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5.65%下降至32.65%,减少3个百分点。  
股票简称恒锋信息股票代码300605
变动类型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变动比例 (减持及可 转债转股稀 释影响)
魏晓曦人民币普通股(A股)4,353,9202.66%
欧霖杰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6,1002.77%
魏晓婷人民币普通股(A股)974,7780.59%
合计9,874,7986.02% 

本次权益变动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询价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例变动    
      
本次增持股份 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不适用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2024年11月28日 总股本164,487,695)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5年11月24日总 股本164,583,443)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魏晓曦合计持有股份41,525,58125.25%37,171,66122.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187,5223.15%6,027,4753.66%
 有限售条件股份36,338,05922.09%31,144,18618.92%
欧霖杰合计持有股份18,184,50011.06%13,638,4008.2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46,1252.76%250.00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13,638,3758.29%13,638,3758.29%
魏晓婷合计持有股份3,899,5052.37%2,924,7271.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899,5052.37%2,924,727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63,609,58638.67%53,734,78832.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633,1528.29%8,952,2275.44%
 有限售条件股份49,976,43430.38%44,782,56127.21%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 履行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5日、2025 年8月27日、2025年9月18日、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18日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 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 告编号:2025-066)、《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7)。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 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 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 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是□ 否?
注:除本次权益变动影响外,魏晓曦有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化系2025年1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公司董事年初可转让额度进行核算并调整所致。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为12家投资机构。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序 号受让方名称受让股数(股)金额(元)受让股份 在总股本 占比锁定 期
1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0,0002,830,000.000.12%6个月
2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0,0002,264,000.000.10%6个月
序 号受让方名称受让股数(股)金额(元)受让股份 在总股本 占比锁定 期
3上海大康永祺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337,0004,768,550.000.20%6个月
4岳鑫遥(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600,0008,490,000.000.36%6个月
5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200,0002,830,000.000.12%6个月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99,00021,210,850.000.91%6个月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57,0007,881,550.000.34%6个月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36,0006,169,400.000.26%6个月
9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244,0003,452,600.000.15%6个月
10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160,0002,264,000.000.10%6个月
11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200,0002,830,000.000.12%6个月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4,5004,874,675.000.21%6个月
合计4,937,50069,865,625.003.00%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泰证券向投资者发送《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11月17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恒锋信息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28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31家、证券公司20家、保险机构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3家、私募基金管理人65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11月18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26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4.15元/股,转让股份数量4,937,500股,交易金额69,865,625.00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中泰证券向本次获配的12家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

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中泰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26份。

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2家投资机构获配。本次询价最终确认转让的价格为14.15元/股,转让股份数量4,937,500股,交易金额
69,865,625.0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泰证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晓曦、欧霖杰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晓婷。

(二)出让方魏晓曦为公司董事长、欧霖杰为副董事长兼总裁。魏晓曦、欧霖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中的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出让方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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