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众兴菌业(002772):调剂担保额度及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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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6:00:2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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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众兴菌业:关于调剂担保额度及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72 证券简称:
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5-074
天水
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剂担保额度及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水
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0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提高融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全资子公司以及部分全资孙公司提供不超过19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孙)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8,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孙)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9,000万元。
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新增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具体担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相关融资申请、担保合同的签署以及在规定范围内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等事项,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及公司相关制度和管理要求,规范办理具体事宜。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二、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安阳
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在不改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将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新乡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星河”)提供的担保额度1,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安阳
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众兴”)使用。截至2025年10月31日,新乡星河及安阳众兴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符合调剂条件。
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2025年度公司拟为新乡星河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为安阳众兴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本次为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
保方 | 2025年预
计向被担
保方新增
担保额度 | 本次调剂前
2025年度担
保额度已使
用情况 | 本次调剂
前被担保
方可用的
担保额度 | 本次调
剂额度 | 本次调剂后被
担保方可用的
担保额度 | 本次调剂时被
担保方资产负
债率 |
| 公司 | 安阳众兴 | 5,000 | 2,000 | 3,000 | +1,000 | 4,000 | 47.51% |
| 公司 | 新乡星河 | 7,000 | 2,000 | 5,000 | -1,000 | 4,000 | 13.20% |
备注:本次调剂时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指2025年10月31日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
本次调剂担保额度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情况
1、2025年11月19日,公司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阳众兴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4,000万元。
2、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孙公司新乡
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众兴”)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借款12,000万元。新乡众兴以其部分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2025年11月20日,公司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12,000万元。
3 2025 11 24
、 年 月 日,公司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五河
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河众兴”)向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5,000万元。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2025年预计
向被担保方新
增担保额度
(含本次调
入) | 本次担保前对被
担保方的实际担
保余额 | 本次担保前
2025年度
担保额度已
使用情况 | 本次担保
金额 | 本次担保后被
担保方可用的
担保额度 |
| 公司 | 安阳众兴 | 6,000.00 | 0.00 | 2,000.00 | 4,000.00 | 0.00 |
| | 新乡众兴 | 35,000.00 | 0.00 | 0.00 | 12,000.00 | 23,000.00 |
| | 五河众兴 | 8,000.00 | 25,860.00 | 0.00 | 5,000.00 | 3,000.00 |
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上述子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申请发放贷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序
号 | 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点 | 法定代
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业务范围 | 公司
持股
比例 |
| 1 | 安阳众兴 | 2016年6
月14日 | 汤阴县人
民路与兴
隆路交叉
口东南方
位 | 刘亮 | 5,000 | 食用菌、药用菌的研发、种植、销售;微生
物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农业新技术的研
发、应用、研究、推广;农副产品的销售;
堆肥的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100% |
| 2 | 新乡众兴 | 2024年4
月15日 | 河南省新
乡市辉县
市冀屯镇
宪录村 | 刘亮 | 10,000 | 许可项目:食用菌菌种生产;食用菌菌种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研
发;食用菌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中草
药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间接
持股
100% |
| 3 | 五河众兴 | 2018年04
月13日 | 五河县城
南工业园
区南环线
与创业路
交叉口 | 刘亮 | 23,000 | 食用菌种植、销售;食(药)用菌及有益微
生物育种、引种及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食(药)用菌高效生产工艺及其培养基再利
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食用菌加工、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4年 12月 31日
(经审计) | | | 2024年度
(经审计)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 | 安阳众兴 | 24,563.74 | 14,603.88 | 9,959.86 | 18,398.45 | 4,116.53 | 4,116.53 |
| 2 | 新乡众兴 | 6,576.20 | 116.40 | 6,459.79 | - | -22.84 | -22.84 |
| 3 | 五河众兴 | 70,495.62 | 35,096.37 | 35,399.26 | 35,628.97 | 9,564.98 | 9,564.98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5年 9月 30日
(未经审计) | | | 2025年 1-9月
(未经审计)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 | 安阳众兴 | 22,416.43 | 11,507.26 | 10,909.17 | 14,210.70 | 3,949.31 | 3,949.31 |
| 2 | 新乡众兴 | 14,839.14 | 4,855.89 | 9,983.25 | 132.75 | 6.09 | 6.09 |
| 3 | 五河众兴 | 75,720.40 | 32,808.60 | 42,911.80 | 27,031.58 | 7,512.54 | 7,512.54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债权人 | 担保
方式 | 担保额度
(万元) | 担保范围 | 担保期间 |
| 公司 | 安阳众兴 |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安阳分行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4,000 |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
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
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
及其他费用。) | 每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分别
计算、自该笔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
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 新乡众兴 |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兰州分行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12,000 |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
(含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
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
费、保全费及其他费用。)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
| | 五河众兴 |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兰州
分行 | 不可撤销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5,000 |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
利的费用。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进行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14,112.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40%。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综合授信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水
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