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601121):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原标题:宝地矿业: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报告 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所下发的《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6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将相关回复说明如下。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中回复内容的报告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1-3月;除此之外,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关的含义。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目录 一、情况说明................................................................................................................ 1 (一)对标的公司采矿权和探矿权采用的评估方法是否符合行业和可比交易案例惯例,是否符合评估准则及相关规定;.................................................................... 1 (二)孜洛依北铁矿采矿权评估的逻辑和具体过程,逐项说明其中各类主要技术经济参数的含义、取值、来源及参考依据、与可比案例和孜洛依北铁矿历史期间相关数值的对比情况,各参数取值的审慎性、是否考虑不同开采阶段及开采方式对相关参数的影响、是否符合《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前述各类依据文件的出具方、法律效力及其客观性,各依据文件中相关技术经济参数是否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及其原因;........................................................................ 6 (三)孜洛依北铁矿历史期间保有资源量变化情况,其中推断资源量的转化情况和准确性,本次评估对推断资源量可信度取最高值的合理性,可信度系数变动对采矿权评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本次采矿权评估使用的保有资源量高于 2024年储量年报批复中保有储量的原因及影响;.......................................................... 27 (四)标的公司采矿权到期后续期的相关要求及程序、再次续期的有效期间,结合标的公司历史期间及可比公司续期情况说明采矿权续期是否存在障碍,本次评估预测期较采矿权出让期更长的原因与合理性;.................................................. 33 (五)结合孜洛依北铁矿生产规模及可比案例情况,说明评估计算期内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规模、流动资金安排的合理性,一期及二期证载生产规模及达产时间的可实现性;...................................................................................................... 47 (六)采矿权评估铁精粉售价的确定过程、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标的公司铁精粉历史品位情况说明预测期平均品位 TFe是否能够达到 69%,结合历史期间同品位新疆铁精粉市场公开价格、标的公司及可比公司历史销售均价等,说明铁精粉售价的审慎性;报告期内销售单价存在波动的情况下,评估期价格稳定不变的合理性,未来铁精粉是否存在销售价格下滑的风险;...................................... 62 (七)列表说明评估期内各年孜洛依北铁矿产生的收入、各类成本费用、税费及现金流情况,对比相关参数与标的公司收益法下评估参数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值的差异情况并分析差异原因,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参数与标的公司和可比公司历史期间、可比交易案例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77 (八)露天开采(一期)的单位成本费用低于设计值及标的公司历史数据的审慎性,结合露天开采、地下开采方式及难度差异情况进一步说明单位成本费用差异的合理性;................................................................................................................ 100 (九)本次评估折现率的确定方法,相关参数选取以及结果是否符合可比交易惯例;............................................................................................................................ 107 (十)评估过程中是否考虑自采/外包采矿模式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标的公司是否具备自行开采矿山的能力,相关设备和人员储备情况;................................ 110 (十一)截至目前标的公司 2025年收入、毛利、毛利率和净利实现情况,产品价格、销量与评估预测的差异及原因分析;........................................................ 112 (十二)结合孜洛依北采矿权对应的矿种、储量、品位、采选条件等方面,说明本次采矿权评估大幅增值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可比案例的对比情况及估值合理性;.................................................................................................................................... 119 (十三)对于处在普查阶段、尚未发现矿化体及资源量的托和特日克探矿权评估增值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评估过程中相关参数的审慎性,本次交易是否辨认相关无形资产及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123 二、评估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128 (一)核查程序........................................................................................................ 128 (二)核查意见........................................................................................................ 130 一、情况说明 (一)对标的公司采矿权和探矿权采用的评估方法是否符合行业和可比交易案例惯例,是否符合评估准则及相关规定; 【回复】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主要分为三种评估途径。收益途径:适用于具有较高勘查程度或已开发的矿业权,通过估算矿业权未来的预期经济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来确定价值;成本途径:适用于找矿前景不确定、未来收益难以预测的较低勘查程度的探矿权;市场途径:依赖于一个活跃、公开、透明的市场,利用近期市场上相同或相似矿业权的交易价格,通过对比分析调整,来估算待评估矿业权的价值。经查询 2023年以来,上市公司披露收购股权涉及金属矿权的案例中,对于采矿权均按照折现现金流量法方法进行评估,对于勘探程度较低的探矿权均采用勘查成本效用法评估。 矿业权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和所能获取的资料相匹配。本次评估结合标的公司矿业权类型、勘查开发程度、可获得的技术经济参数等因素选取评估方法。采矿权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探矿权评估采用勘查成本效用法符合行业和可比交易惯例,符合评估准则及规定。 1、采矿权评估方法符合评估准则规定 根据矿业权评估准则,采矿权评估方法及使用条件见下表:
3、探矿权评估方法符合行业和可比交易案例惯例,符合评估准则规定 勘查成本效用法是探矿权评估中成本途径的典型方法,其理论基础源于资产评估中的成本法,即通过估算重新取得或重建被评估资产所需的成本来评估资产价值。在矿业权评估领域,这一方法被赋予了特定的内涵和应用规则。《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明确规定了勘查成本效用法的基本计算公式:P=Cr×F=[∑(Ui×Pi×(1+ε))]×F,其中 P代表探矿权评估价值,Cr为重置成本,Ui和 Pi分别代表各类地质勘查技术方法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及其对应的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ε是间接费用的分摊系数,F则是效用系数,由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f和勘查工作加权平均质量系数 f共同决定。 1 2 勘查成本效用法的适用性有明确边界。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该方法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一是投入少量地表或浅部地质工作的预查阶段探矿权评估;二是经一定勘查工作后找矿前景仍不明朗的普查探矿权评估。这些情形共同的特点是缺乏可靠的资源储量数据或未来收益难以预测,使得收益途径的评估方法难以适用。勘查成本效用法的适用性与评估对象的特点密切相关。当标的探矿权“虽然投入了一定的实物工作量,取得了一定的地质、矿产信息资料,但勘查和研究的程度仍较低,没有圈定工作矿体,找矿前景仍不明朗,不具备资源量数据”时,采用勘查成本效用法是合适的。截至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探矿权范围内仅开展了少量的地质勘查工作,目前尚处于普查阶段,区内尚未发现具有经济价值的矿化体及资源量估算数据,采用勘查成本效用法具有方法适用性。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探矿权评估方法及适用条件见下表:
因此,此次探矿权评估采用勘查成本效用法与近期市场案例可比,符合评估准则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对标的公司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法进行评估、对探矿权采用勘查成本效用法进行评估,符合同行业和可比交易案例的惯例,亦符合评估准则及相关规定。 (二)孜洛依北铁矿采矿权评估的逻辑和具体过程,逐项说明其中各类主要技术经济参数的含义、取值、来源及参考依据、与可比案例和孜洛依北铁矿历史期间相关数值的对比情况,各参数取值的审慎性、是否考虑不同开采阶段及开采方式对相关参数的影响、是否符合《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前述各类依据文件的出具方、法律效力及其客观性,各依据文件中相关技术经济参数是否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及其原因; 【回复】 孜洛依北铁矿采矿权评估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储量核实报告》等文件,按照采矿权评估准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此次评估中涉及到的主要技术经济参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预测该矿权服务年限内的净现金流量,并折现至评估基准日得到最终评估值 46,939.36万元。与孜洛依北铁矿的历史期间数据对比,评估选用贫化率较低是系历史期间作业方式及地质勘查程度影响,此次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方案,后续贫化率将得到改善,与同行业可比案例的取值具备可比性。其他参数的选取与历史期间及可比案例具备可比性、审慎性。 评估预测期分为露天开采(一期)和地下开采(二期),因地下开采难度大,管理复杂,地下开采(二期)的单位成本、贫化率显著高于露天开采(一期),具备合理性,符合《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此次评估依据的前述文件的出具方具备相应资质,其中《储量核实报告》已经评审备案,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客观性,主要经济参数具备一致性。 1、采矿权评估的逻辑和具体过程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孜洛依北铁矿评估利用资源储量铁矿石量 6,964.78万吨,采矿权证的证载生产规模为 320万吨/年,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矿山的情况编制了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师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相关参数,结合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预计矿山服务年限内(2025年至2050年)各年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折现至评估基准日计算得出采矿权评估值。 采矿权评估预测期中2025年至2037年为露天开采一期,2026年为露天开采基建期,2027年为投产期,采矿量增加至230万吨/年,2028年至2034年每年均可达到生产规模320万吨/年,2035年至2037年为露天开采减产期,年采矿量分别约为150.99万吨、83.04万吨和53.60万吨,至2037年年末露天开采一期结束。采矿权评估预测期中2032年至2050年为地下开采二期,2032年至2034年为地下开采基建期,地下开采不产出矿石,仅露天开采出矿。2035年至2037年为地下开采投产期,地下开采出矿分别为120.00万吨/年、200.00万吨/年、229.00万吨/年,2038年至 2045年为地下开采稳产期,每年均可达到设计生产规模295.00万吨/年,2046年至2050年为地下开采减产期,生产规模分别为288.00万吨/年、265.00万吨/年、245.00万吨/年、245.00万吨/年和135.14万吨/年,并于2050年开采结束,详见下表:
(1)采矿权评估的整体逻辑 标的公司孜洛依北铁矿采矿权具有一定储量规模、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最终选定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该方法的基本原理是将矿业权所对应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作为一个完整的现金流量系统,通过预测评估计算年限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并以与净现金流量口径相匹配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其现值之和即为矿业权评估价值。 (2)采矿权评估主要依据的文件 本次采矿权评估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以“关于《新疆阿克陶县孜洛依北铁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3年 12月 31日)》(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新自然资储备字〔2024〕22号)和“关于对《新疆阿克陶县孜洛依北铁矿 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核查意见》的批复”(以下简称“《2024年储量年报批复》”)(自然资函〔2025〕59号)为基础。 其他技术经济参数的选取主要参考《新疆阿克陶县孜洛依北铁矿采选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于采矿权评估中涉及的采选(冶)技术指标,对拟建、在建、改扩建项目,可采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初步设计数据。本次评估的技术经济相关参数主要依据经专家评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文件的编制时间距离本项目评估基准日(2024年 12月 31日)接近,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时效性高,设计的矿山开采方式、开拓方案、采矿工艺、运输方法及产品方案更贴近矿山实际情况,相关经济指标(固定资产投资、采选单位成本)数据详细。 最终采矿权评估师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矿业权评估准则及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孜洛依北铁矿服务年限内的现金流情况进行预测,并最终得出评估值。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逻辑 本次评估的主要经济参数依据为《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文件是在矿山项目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环境、社会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论证和评价。其核心目的是综合判断该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工程上是否可靠、经济上是否合理、环保上是否达标、社会上是否可接受,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此次评估参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并经专家评审,标的公司基于该报告编制的相关文件已经完成评审备案或审批,具体如下: ①《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新疆阿克陶县孜洛依北铁矿区(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审查,获得了批复。 ②《新疆阿克陶县孜洛依北铁矿采矿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审查,并取得了评审备案证明。 ③《新疆阿克陶县孜洛依北铁矿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通过了专家审查。 ④《新疆阿克陶县孜洛依北铁矿选矿与尾矿库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通过了专家审查。 ⑤《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新疆阿克陶县孜洛依北铁矿采矿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了专家审查。 ⑥《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新疆阿克陶县孜洛依北铁矿选矿与尾矿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了专家审查。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标的公司委托编制,其中涵盖了孜洛依北铁矿的经济概算,对矿山服务年限内的相关经济参数进行了详细预测,论证了该项目的经济可行性。采矿权评估师的部分经济参数主要参考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参数的编制逻辑详见下表: 采矿权评估师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根据矿业权评估准则的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此次采矿权评估预测期内的现金流情况,折现后最终得出采矿权评估值。 (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情况 此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为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前身是我国第一家黑色冶金矿山专业设计院(1956年 2月成立),是全国首批勘察设计综合实力百强单位、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金属协会理事单位、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是国家核心期刊《矿业工程》杂志的主办单位。现拥有多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冶金行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项)、冶金工程及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其中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是行业内最高资质,目前全国冶金行业甲级资质共 69家。 综上所述,此次采矿权评估依据行业惯例及矿业权评估准则选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其中储量参数主要参考经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和《2024年储量年报批复》。经济参数主要参考由专业资质的机构编写并经专家评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结合矿业权评估准则要求及标的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最终,采矿权预测了孜洛依北铁矿服务年限内的净现金流量,并得出此次评估结果。 (5)采矿权评估的具体过程 根据现行矿业权评估准则和相关规定,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评估人员,对孜洛依北铁矿采矿权进行评估,矿业权评估师对孜洛依北铁矿进行了现场勘察,完成了相关现场勘察工作。矿业权评估师向采矿权人了解孜洛依北铁矿采矿权证照办理及项目实际建设等情况,在矿区范围内进行了实地勘察,了解该地区铁矿资源开发利用等基本情况。现场勘察结束后,采矿权人对评估所需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评定估算,完成评估报告。 2025年 5月至 6月,新疆自治区国资委组织专家对本次交易的股权评估报告及引用的矿业权评估报告进行审核,2025年 6月 17日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完成国资委备案,备案文号新国资产权备【2025】9号。 2、各类主要技术经济参数的含义、取值、来源及参考依据 (1)矿山建设的基本流程 矿山项目建设的整体流程大致可以分为:矿产勘查阶段→“探转采”阶段→项目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验收五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大致流程详见下表:
(2)本次采矿权评估涉及的主要经济参数的含义、取值来源及参考依据 本次采矿权评估模型中的主要参数的含义、取值、来源及参考依据、相互间关系详见下表:
保有储量指矿区范围内未经开采消耗的矿产资源总量。本次评估基准日孜洛依北铁矿采矿权的保有资源储量为 8,267.81万吨,根据 2023年 12月 31日保有储量 8,380.11万吨(来源于储量核实报告,已经评审备案)减去 2024年动用资源量 112.30万吨(2024年储量年度报告批复)。 评估利用资源量指在保有储量的基础上考虑损失量及可信度折减后,具备经济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量。本次评估利用资源量考虑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损失量 994.40万吨和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折减量 308.63万吨(推断资源量按照可信度系数 0.8折算),最终评估利用资源量为 6,964.78万吨,详见下表:
可采储量指可从矿床中采出的资源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开采回采率 本项目露天开采(一期)评估利用资源储量铁矿石量 2,877.64万吨,露采开采回采率为 95%;地下开采(二期)评估利用资源储量铁矿石量 4,087.14万吨,地采开采回采率 85%。经计算,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新疆阿克陶县孜洛依北铁矿可采储量铁矿石量 6,207.80万吨,其中露天开采(一期)可采储量铁矿石量2,733.75万吨,TFe平均品位 36.83%,mFe平均品位 33.01%;地下开采(二期)可采储量铁矿石量 3,474.05万吨,TFe平均品位 34.95%,mFe平均品位 30.66%。 ②开采回采率、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 开采回采率:实际采出的矿石量占消耗资源储量的百分比; 矿石贫化率:因废石混入或高品位矿石损失导致采出矿石品位低于原工业储量品位的百分比; 选矿回收率:选矿产品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分的质量占入选原矿中该有用成分质量的百分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中“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 3部分:铁、锰、铬、钒、钛”(DZ/T 0462.3-2023),露天矿山的大型铁矿矿山回采率一般不低于 95%,地下开采的铁矿,不稳固矿体的采区回采率一般不低于 84%。《冶金矿山采矿设计规范》(GB50830-2013)规定如下:“7.3.2 产状规整、夹层少的露天矿,矿石贫化率和损失率不超过 5%”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孜洛依北铁矿的主要矿体Ⅱ号矿体和Ⅲ号矿体属厚度变化较均匀型,品位变化均匀型矿体。对于露天开采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开采回采率为 95%,贫化率为 5%,符合上述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对于地下开采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回采率为 85%。本次评估地下开采回采率 85%,符合前述不低于 84%的最低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下开采的采矿方法为分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方法,根据《现代采矿手册》(冶金工业出版社),该采矿方法贫化率一般为 8~15%,本次评估选用 15%符合《现代采矿手册》(冶金工业出版社)相关要求。因此,本次评估选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述开采回采率、矿石贫化率参数具有合理性。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产品为铁精粉(TFe 69%),铁精矿选矿回收率为 83%。以上数据系基于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3年8月出具的《选矿实验报告》确定。根据《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第 3部分:铁、锰、铬、钒、钛》(DZ/T0462.3-2023),磁铁矿选矿回收率一般不低于 88%,最低不低于 80%。孜洛依北铁矿的选矿回收率 83%,符合前述规定,具备合理性。 3、相关参数的选取依据及与可比交易案例的对比 本次评估中,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和《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的规定,依据《储量核实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从公开渠道查阅的相关资料等,确定相关参数指标,并与可比交易案例对比如下:
(2)本次采矿权评估的产品方案为 TFe69%,高于可比案例的 TFe63.20%,主要系标的公司的矿石性质较好,经《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机构选矿实验及其他第三方机构多次验证可以达到 TFe69%。报告期内,2024年已可以连续生产达到 TFe69%,并已实现对外销售,已经过市场的检验并获得客户的认可。 (3)本次采矿权评估的露采回采率 95.00%低于可比案例的均值 97%,指标选取审慎,地采回采率 85.00%略高于可比案例的均值 84.80%,与可比案例的中位数 85%一致。地采回采率高于平均值主要系可比案例中大高庄铁矿的开采条件较差,设计回采率为 81%。根据其采矿权评估报告,大高庄采矿权矿床是以裂隙含水层充水为主的矿床,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复杂类型,而孜洛依北铁矿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 (4)本次采矿权评估的露采矿石贫化率 5.00%与可比案例的均值 5.70%接近。地采贫化率 15%,高于可比案例的均值 10.04%,充分考虑了地下开采对贫化率的影响。 (5)本次采矿权评估的选矿回收率 83.00%高于可比案例的均值 78.38%,主要系可比案例中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为钒钛磁铁矿,除了选铁元素外,后端工序需要进一步选出价值更高的钛元素,为提高尾矿含钛品位,降低了铁精矿回收率。若不考虑该案例,本次评估选取值 83%低于可比案例的均值 83.88%。 (6)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金对比详见“(五)结合孜洛依北铁矿生产规模及可比案例情况,说明评估计算期内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规模、流动资金安排的合理性,一期及二期证载生产规模及达产时间的可实现性;”的相关回复。 (7)本次评估选用的销售价格为 739.45元/吨,对应的产品方案为 TFe69%;可比交易案例的平均销售价格为 714.29元/吨,对应的产品方案为 TFe63.20%,两者品位级差为 5.8个百分点,而销售价格差异仅为 25.16元/吨,每一个百分点的品位价差为 4.34元,远低于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品位级差 17.5-30元,本次评估选用的销售价格谨慎。 (8)本次评估选用的露采单位成本和地采单位成本均高于可比案例的均值,指标选取谨慎。 (9)本次评估的折现率 8.04%低于可比交易案例的均值 8.16%,主要系部分案例时间较早,因无风险报酬率下行,导致本次的折现率较低。经对比,本次评估折现率与评估基准日接近的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基本接近。 (10)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对于采矿权评估中涉及的采选(冶)技术指标,对拟建、在建、改扩建项目,可采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初步设计数据。根据矿山建设流程,“探转采”阶段编制《开发利用方案》→项目立项阶段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此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4年 12月 31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为 2024年 11月,《初步设计方案》尚未编制,因此采矿权评估采用时效性最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小黑菁经质铁矿一致。 综上所述,经与市场案例中的相关参数对比,本次评估选取的主要参数取值合理、审慎。 4、评估模型关键参数与标的公司历史期间数据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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