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000525):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5-062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1,666,6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303,158,541股)的9.336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10户。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 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南京中院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重整工作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及管理人与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 1 限合伙)签署《重整战略投资人投资协议书》;同日,公司及管理 人分别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芜湖跃益企业管理中心(有2 限合伙)、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重整财务投资人投资 协议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重 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2024年10月16日,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本次会 1 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公司重整战略投资人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投资主体。 2 芜湖跃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公司重整财务投资人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议涉及《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重整计划草案》《非现场议事表决规则》四项表决事项。根据相关债权人申请,并经南京中院同意,上述表决事项的表决期限至2024年10月23日24:00截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 月17日披露的《关于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召开,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 日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 决结果的公告》,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涉及的《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非现场议事表决规则》《重整计划草案》四项议案,均已经本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表决通过。同日,公司披露《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4年11月1日,南京中院裁定批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截至2024年11月7日,公司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 付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14.57亿元。其中,战略投资人支付投资款8.00亿元;财务投资人支付投资款6.57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提前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公告》。 2024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事项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实际转增 717,254,468股,公司总股本由580,772,873股增至1,298,027,341股。 其中,转增的股票中525,371,410股全部登记至管理人专用账户,后 续将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分配。 账户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其中,向战略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划转合计186,046,512股,向财务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划转合计121,666,666股。划转完成后,财务投资人持股情况如下:
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 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5年9月,公司启动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 确定以2025年11月11日为授予日向214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5,131,200股新股,该等股份于2025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总股本由1,298,027,341股增加至 1,303,158,541股。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及重整相关安排,财务投资人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2024年11月27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限售对象所持的限售股份达到股份解锁条件。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 上市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 在公司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1,666,6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1,303,158,541股)的9.336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1月27日(星 期四)。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10户,具体情况如下: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就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红太阳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 项》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3、财务顾问对红太阳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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