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000877):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21:35:39 中财网
原标题:天山股份: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财务管理,规范
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标、范丽婷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铮
成立日期:2013年4月23日
注册资本:47.21亿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业务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3,407,947.99万元,负债总额2,873,639.6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534,308.39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6,244.95万元,净
利润4,770.52万元,2024年12月31日吸收存款余额2,868,398.03
万元,贷款余额2,293,182.55万元。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
监管要求。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3,230,327.83万元,负债总额2,692,456.6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537,871.20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3,451.09万元,净
利润6,562.81万元,2025年9月30日吸收存款余额2,683,450.20
万元,贷款余额2,296,261.47万元。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
监管要求。

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甲方: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
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低于
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
时足额予以兑付。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
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
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3.综合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
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
主要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类贷款利率;
(3)乙方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
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
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向甲方所收取的费用。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
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2026年、2027年、2028年,甲方于乙方存置
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分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80,000万元、830,000万元、880,000万元。

(2)综合授信服务:2026年、2027年、2028年,乙方向甲方
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分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10,000万元、1,230,000万元、1,280,000万元。

(3)结算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结算服
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协议有效期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了保证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了《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也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为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金
融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

五、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
并审阅了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
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财务管理及多元化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
额为494,749.73万元,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综合授信额
度为1,2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785,820.05万元,承兑汇票余额
为13,849.46万元,非融资性保函余额为7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了该事项,独立董事认为:中国建材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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