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深水海纳: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拟变更持股方式的提示性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安义深水部分合伙人自身资金需求。安义深水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安义深水本次减持主要是为了满足部分员工获取部分资金改善生活的需要,以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同时有利于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772,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3月14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7、通过安义深水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李海波先生(及其控制的深圳市海纳博创科技有限公司)以及离任监事金香梅女士不在本次减持范畴中。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安义深水的相关承诺如下所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本次发行上市后62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企业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 (4)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和实施公司股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公司对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予以公告。 (5)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 (6)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7)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企业仍应遵守前述承诺;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安义深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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