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000937):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有效履行职责,依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 则。 第二章经理层成员任免 第二条 公司设经理层,为公司的执行机构,执行董事会决 议并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根据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 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业或管理知识以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 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企业经营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掌 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者,或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被解除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管理层。 第七条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 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经理层职责 第九条 总经理行使职权不得改变董事会决议或超越授权 范围。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 研究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提 交董事会研究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拟定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 亏损方案,提交董事会研究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内部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由其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工资、福利、 奖惩方案;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或董事长办公会议; (十)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及生产经营等专题会议; (十一)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推荐公司聘请的专业顾问; (十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总经理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将具体工 作划分为若干职责范围,由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分工负责, 在分管范围内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总经理外出时应委托一名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第十二条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行使下列职权: (一)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组织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确 定事项; (二)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分管范围内各项工 作的年度计划,落实、检查、督导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三)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四)董事会、总经理委托或授予的其他专项职权。 第十三条 经理层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 委意见和建议。在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时,应当征求公 司工会意见。 第十四条 经理层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 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第十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议及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经理层交流情况、议定事项、 研究解决问题的工作会议,是经理层集体办公的有效形式。总经 理办公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安 排,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提议时; (二)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 (三)有重要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其他需要临时召开的情形。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结 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研究处理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事 项; (三)研究讨论需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并由董事会审议决 定的重要议题; (四)经理层人员交流重要工作情况,协调工作; (五)研究公司经济运行情况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六)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七)研究拟订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八)研究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九)研究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研究拟定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 亏损方案,以及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十一)研究拟定年度计划内的投融资、兼并重组、股权收 购、增资扩股、基建项目计划方案; (十二)需由经理层研究处理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综合办公室作为总经理的办事机构,承担总经理 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会议的通知、组织和记录,并根据会 议决定起草会议纪要。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及经理层人 员。其他列席人员视会议需要由总经理确定。出席人员不能参加 的须向总经理请假。 第二十条 议事程序: (一)凡通过个别汇报、协调能解决的一般性事项,由总经 理安排经理层副职,按分管职权范围予以处理; (二)凡涉及多位经理层副职分管的、经相互沟通协调能解 决的一般性事项,按协调的意见予以处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由总经理予以协调,按总经理协调的意见处理; (三)需要报总经理审定的事项,由总经理与分管经理层副 职研究处理; (四)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凡需列入总经 理办公会会议议题的事项,应事先由经理层副职和有关职能部门 以一定形式讨论,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后,按照有关要求, 及时履行上会前的审批程序。 (五)如遇临时性、紧急性重大事项,可临时通过经理层碰 头会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会议研究议题时,先由提出议题的具体职能部 门负责人作情况汇报,经理层副职进行补充说明,会议出席人员 应充分发表意见。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在充分讨 论基础上,由总经理对发表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并作出决定。 不能形成统一意见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待进一步调查研究、 交换意见后再行讨论。涉及时效性强或安全生产方面的紧迫问题, 可向董事长汇报后由总经理裁定。 第二十三条 对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经理层成 员应按照职责分工督促落实会议决定,并向总经理及时汇报贯彻 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决议、纪要等资料应作 为公司档案永久保存。 第二十五条 根据专项工作需要,经理层可召集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可分专业建立例会制度: (一)专题会议由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主持召开,重点 研究解决主持人分管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听取有关工作的落实情 况; (二)专题会议由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视具体情况不定 期召开,参加会议人员由主持人视工作需要而定。需要总经理参 加的专题会议,须提前向总经理汇报同意后,再组织召开; (三)专题会议由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通知、 记录等相关工作。 第五章报告制度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重大事项,自觉接受董事会的监督检查。总 经理必须保证报告情况的真实性。 第二十七条 遇有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应在接到报告的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办理。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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