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002878):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3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520,788.6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479,210.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616号)。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及2024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公司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仍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申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2025年11月20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测算,预计一年可节省财务费用不超过54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以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