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300143):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5-046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153人,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20人,共计173人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5.994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数量37.9012万股,合计163.8957万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2% ? 归属价格:5.08元/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或“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3人,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3.89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和/或在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4、授予价格:5.08元/股 5、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后):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具体分配如下: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023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公司层面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据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3 9 12 、 年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2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3年9月2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3、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9人调整为186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753.10万股调整为741.1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10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0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86名激励对象授予741.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9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5.0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96.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6名激励对象授予741.1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9月23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96.9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自《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首次授予期间,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益数量由753.10万股调整为741.10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89人调整为186人。 2、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0万股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由于职务变更不符合激励条件,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批次应当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其本批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4万股限制性股票;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6万股限制性股票;13名激励对象考核未完全达标,作废其本批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77万股限制性股票;4名激励对象考核已达标但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其本批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153万股限制性股票。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77.2253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详见《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3、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合计作废68.82万股限制性股票;因首次授予2名激励对象考核为“S<60”,个人归属比例为0,作废其本批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79.21%,且首次授予27名激励对象考核为“80>S≥60”,对应的个人归属比例为“S/100*100%”,作废173名激励对象本批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3.4243万股限制性股票。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27.0443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详见《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五、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六、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10月26日 2、归属数量:125.9945万股 3、归属人数:153人 4 5.08 / 、授予价格: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可归属数量:
2、上表合计数仅包含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 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4年9月23日 2、归属数量:37.9012万股 3、归属人数:20人 4、授予价格:5.0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在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可归属数量:
2、上表合计数仅包含本次可归属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 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15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20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的归属安排(包括归属期、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可进行归属的163.8957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手续。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153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20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5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20名激励对象的163.8957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十、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不会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摊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盈康生命及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记录; 3、《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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