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002859):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1月21日 20:01:27 中财网
原标题:洁美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
(1)截至2025年12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9、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1.01选举方隽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2选举方骥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3选举张君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徐维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2选举董树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3选举徐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9)个
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6《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8《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9《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议案1、2采取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进行表决。其中,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1、2表决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3、议案4.01、议案4.02、议案4.09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9:30至11:30,14:00至17:00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5年12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君刚、欧荣芳
联系电话:0571-87759593
联系传真:0571-88155859
电子邮箱:002859@zjj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15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附件一: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附件一: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 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应选人数3 人   
 选举方隽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方骥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张君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 人   
 选举徐维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董树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徐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9个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4.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4.08《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4.09《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 □不可以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 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9”,投票简称为“洁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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