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器(00202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电器”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航天电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 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7,752.17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5.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未达到或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1号)核准,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62,25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0.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0,619,997.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182,700.2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2,437,297.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8月17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75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次发行,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借款方式由控股子公司贵州航天林泉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泉电机”)用于“收购航天林泉经营性资产”及建设“贵州林泉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由苏州华旃航天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华旃”)用于建设“年产3,976.2万只新基建等领域用连接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由江苏奥雷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雷”)用于建设“年产153万只新基建用光模块项目”。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由控股子公司林泉电机、苏州华旃、江苏奥雷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会同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43,0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42,243.73万元。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8,485.65万元(包含使用的利息收入367.35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户的利息收入6.98万元进行了投入;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超过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系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212.28万 元进行投入; 3、“年产3976.2万只新基建等领域用连接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1,278.20万元(包含使用利息收入148.09万 元)。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752.17万元,其中银行利息收入净额为3,626.7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8113201013900109314于2023年1月6日完成销户,账户存续期间银行利息收入净额为212.28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连接器、特种继电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年产153万只新基建用光模块项目”“年产3976.2万只新基建等领域用连接器产业化建设项目”“贵州林泉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收购航天林泉经营性资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上述项目符合募投项目结项条件。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7,752.17万元(含利息收入3,626.74万元,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工程质保金1,213.07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投标、询比采购等方式降低厂房建设、设备采购成本;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续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根据建设工程及设备采购合同,存在少量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工程质保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用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752.1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募投项目尚未到期的项目尾款及工程质保金,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用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专户注销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予以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7,752.17万元(含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和工程质保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用自有资金继续支付,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予以终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同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 张铎 王立泉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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