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00214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7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5年11月7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5年11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该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由于该议案内 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该议案 的关联董事周建华、魏雪梅、陈德隆、邱清和、刘新宇回避表决。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应回避表 决的关联股东包括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兴(宁波)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QFII、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产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企业类股东关联方 公司对企业类股东关联方2026年额度控制要求为:所有企业类 股东关联方授信余额最高1000亿元,其中高风险授信余额、债券 投资余额合计不超过200亿元。 单个股东关联方授信余额最高300亿元,其中高风险授信余额、 债券投资余额合计不超过50亿元,债券主承额度不超过40亿元;单 个股东关联集团授信余额最高500亿元,其中高风险授信余额、债 券投资余额合计不超过110亿元,债券主承额度不超过100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债券投资余额包含债券投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DS、CRMW等)。 公司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2026年同业授信预计额度为:单个关联方同业授信 最高21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信最高40亿元。同时,公司根据有 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对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 非授信类业务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单位:亿元
公司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体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如下:单个关联方同 业授信最高22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50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 信最高47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100亿元。同时,公司根据有 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对与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之 间的非授信类业务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单位:亿元
之间的内部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三)关联自然人及其关联企业 关联自然人及其关联企业高风险授信最高20亿元,债券主承额 度最高30亿元,债券投资最高15亿元,低风险授信最高5亿元,金 市通交易量1亿美元。 三、关联方介绍 (一)法人关联方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12日,注册地 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注册资 本55.6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 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 批发、零售。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总 部位于浙江宁波,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证券业务, 下设全资子公司上海甬兴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25日,是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 大道西段2号,注册资本为46.23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服装 制造;技术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仓储;针纺织品、金属 材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机电、家电、电子器材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货物或技术除外。 、宁波市海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宁波市海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26日, 为宁波市海曙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级子公司,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咨询服 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 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 4、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32年10月31日,注册 地址为63ChuliaStreet#10-00OCBCCentreEast,Singapore 049514,注册资本180.96亿元新币。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向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金融和财富管理服务,包括个 人业务、公司业务、投资业务、私人银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资 金业务、保险、资产管理和股票经纪业务等。 (二)关联自然人 1、公司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最终受益人; 2、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经 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 3、公司的董事、监事、总行和重要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 4、第1-3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 5、公司董事、监事和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兄弟姐妹的配偶、 成年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父母和配偶的兄弟姐妹;6、下列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法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持有或控制 公司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 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 规定的其他自然人。 四、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原则,进行市场化定价,交易条 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经营范围内发生 的常规业务,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或未来业务拓展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的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公司 业务。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进行市场化定 价,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 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25年11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与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中所发生的;公司将根据《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对该等关联交易按照 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在此基础上 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允的。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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