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002870):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8:31:09 中财网
原标题:香山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赵玉昆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选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玉昆先生拟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15,000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05,000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10,000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2%)。

公司于近日收到赵玉昆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0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77.13万股,共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0%,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另,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20日,赵玉昆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分别累计减持1,300,000股、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98%、1.97%(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分别为1.00%、2.00%),赵玉昆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权益变动触及 1%整倍数的情况

二、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玉昆   
住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20日   
权益变动过程赵玉昆先生于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0日通过证 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7.13 万股,共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0%。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 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稳 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股票代码002870 
变动方向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减持比例  
A股277.13万股2.10%  
合 计277.13万股2.1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9,811,30015.00%17,040,00012.9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811,30015.00%17,040,00012.9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拟于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 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915,000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5,000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10,000股 (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2%)。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 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本次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减持均价减持数量占总股
   间(元/股)(元/股)(股)本比例
赵玉昆集中交易2025.10.20-2025.10.2738.71-41.4640.511,128,7000.85%
 集中交易2025.11.1934.47-34.8834.65171,3000.13%
 大宗交易2025.11.2032.0032.002,600,0001.97%
 合计3,900,0002.95%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 总股本 的比例占当时剔除 公司回购专 户后的总股 本比例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 总股本 的比例占当时剔除 公司回购专 户后的总股 本比例
赵玉昆合计持有 股份20,940,00015.85%15.99%17,040,00012.90%13.10%
 其中: 无限售条 件股份20,940,00015.85%15.99%17,040,00012.90%13.10%
 有限售条 件股份00-00-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玉昆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赵玉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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