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002727):公司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31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关联方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销售中药材、新型中药饮片等不超过600万元。2025年度1-10月,公司向关联方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销售中药材、新型中药饮片等实际发生额为348.47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阮爱翔女士回避了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 (1)刘琼女士简介 刘琼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生,云南大学MBA研修班结业,从业药师职称。1987年6月起历任开远鸿翔药材经营部财务经理,昆明鸿翔中药材经营部财务经理,鸿翔中西大药房经理。1997年2月至2009年12月,任云南鸿翔中草药有限公司监事,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采购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09年6月任云南鸿翔药业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1月至今任昆明圣爱中医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0年12月至今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刘琼女士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在公司担任董事一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刘琼女士控制下的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2025年度的平均价格,以实际市场价格最终确定。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交易价格、交易总量及确定方法: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中药材、新型中药饮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采购商的有效配合。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该关联企业能够优先考虑向公司采购中药材,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与刘琼女士及其控制下的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