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新赛股份(600540):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20日 17:25:57 中财网
原标题:新赛股份: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担保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生物蛋白”)、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棉业”)、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博汇”)、新疆吉棉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棉通”)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6,03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194,195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新赛生物蛋白、新赛棉业、新赛博汇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名称新赛生物蛋白新赛棉业新赛博汇吉棉通     
担保人名称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新疆博乐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新疆博乐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新疆博乐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双河兵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博尔 塔拉蒙古自治州 分行新疆博乐农 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双河兵 团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双河兵团分行 
协议签署日期2025-10-212025-10-202025-10-292025-9-222025-9-28 2025-4-172025-9-242025-9-23
本次担保发生 额2,9603,50010,5001,7706,0002,0003,1002,2004,000
累计担保余额31,59576,00027,00059,600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3年        
担保原因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担保范围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是否有反担保 
被担保人年度 已批准担保预 计总额度38,000147,00074,00073,000     
被担保人剩余 担保预计额度6,40571,00047,00013,400     
逾期担保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2. 被担保人类型及与?全资子公司

上市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7MABL0D5J9Q  
4. 法定代表人:海刚  
5. 成立时间:2022-04-28  
6. 注册地址:新疆双河市89团荆楚工业园区新赛生物蛋白公司办公楼213室  
7. 注册资本:6,000万元  
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 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棉花加工;畜 牧渔业饲料销售;棉、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 售预包装食品);肥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棉花收购;机械 零件、零部件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 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类租赁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 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股东及持股比例: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11.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31,069.7844,317.97
 负债总额31,842.0547,704.41
 净资产-772.27-3,386.44
 营业收入31,408.3220,271.15
 净利润2,614.17-9,435.87
1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有(并说明情况) ?无  
13.被担保方是否为失 信被执行人:?是 ?否  
(二)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2. 被担保人类型及与 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92265583R
4. 法定代表人:张成年
5. 成立时间:2006-08-24
6. 注册地址:新疆双河市89团荆楚工业园区双创孵化基地办公楼120-4室

7.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9.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 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 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为准):棉花种植;棉业投资; 矿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棉花新技术研制、推广、销售及咨询 服务;农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皮棉,棉花机械设备及配件, 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矿产品,金属材料,钢材,建筑材料,汽 车及配件,办公用品,五金化工产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纺 织品,农畜产品,土特产品,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及持股比例: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11.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11,784.00189,445.83
 负债总额, . 12178166192,202.22
 净资产-9,997.66-2,756.39
 营业收入107,016.0558,116.04
 净利润-7,241.27-4,048.28
1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有(并说明情况) ?无  
13.被担保方是否为失 信被执行人:?是 ?否  
(三)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 被担保人类型及与 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7MA781W4W7K
4. 法定代表人:罗玲
5. 成立时间:2018-07-25
6. 注册地址:新疆双河市81团育才街29号加工厂房
7. 注册资本:5,700万元
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9. 经营范围:棉花的收购、加工、销售;果蔬及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 棉花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的销售;皮棉、短绒包装材料的 销售;五金交电、建材的销售;棉种、化肥、农药(高毒除外) 的销售;地磅服务。;棉花种植;棉、麻销售;农业生产资料的 购买、使用;农业机械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 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 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

10.股东及持股比例: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11.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31,095.93141,242.71
 负债总额30,914.10139,026.63
 净资产. 181832,216.08
 营业收入59,348.5541,967.96
 净利润-2,034.24-4,344.37
1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有(并说明情况) ?无  
13.被担保方是否为失 信被执行人:?是 ?否  
(四)新疆吉棉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吉棉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 被担保人类型及与 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2MAE2LX981N  
4. 法定代表人:张成年  
5. 成立时间:2024-11-01  
6. 注册地址:新疆阿拉尔市五团沙河镇电子商务产业园10号  
7. 注册资本:980万元  
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 用;农业机械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农 业机械销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 等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 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棉花种植;棉花收购;棉花 加工;棉、麻销售;棉花加工机械销售;进出口代理;电子产品 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 权租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百 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10.股东及持股比例: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11.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88,231.191,465.88
 负债总额, . 18712537500.30
 净资产1,105.82965.58
 营业收入90,854.850.00

 净利润140.24-14.42
12.影响被担保人偿债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有(并说明情况) ?无  
13.被担保方是否为失 信被执行人:?是 ?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1.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博农商担字【双河2025】第1021001号
2. 债权人: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 债务人: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5.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 本金数额:2,960万元
7. 保证范围: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8.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9. 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合同 1:
1.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博农商担字【双河2025】第1020003号
2. 债权人: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 债务人: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5.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 本金数额:3,500万元
7. 保证范围: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8.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9. 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 2:
1.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博农商担字【双河2025】第1029001号
2. 债权人: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 债务人: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5.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 本金数额:10,500万元
7. 保证范围: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8.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9. 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 3:
1. 担保合同:《保证合同》66100120250004961号
2.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
3. 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 债务人: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5.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 本金数额:1,770万元
7.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合同 4:
1. 担保合同:《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HTC650730000ZGDB2025N00M号2.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
3. 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 债务人: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
5.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 本金数额:8,000万元
7.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8.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9. 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 1:
1.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博农商担字【双河2025】第0417001号
2. 债权人:新疆博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 债务人: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5.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 本金数额:3,100万元
7. 保证范围: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8.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合同 2:
1. 担保合同:《保证合同》66100120250005024号
2.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
3. 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 债务人: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5.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 本金数额:2,200万元
7.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9. 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新疆吉棉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 担保合同:《保证合同》66100120250004983号
2.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
3. 保证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4. 债务人:新疆吉棉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6. 本金数额:4,000万元
7.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9. 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
序号合同编号
1《担保合同》博农商担字【双河2025】第1021001号
2《担保合同》博农商担字【双河2025】第1020003号
3《担保合同》博农商担字【双河2025】第1029001号
4《保证合同》66100120250004961号
5《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HTC650730000ZGDB2025N00M号
6《担保合同》博农商担字【双河2025】第0417001号
7《保证合同》66100120250005024号
8《保证合同》661001202500049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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