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泰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128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对照表》。现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止到2025年11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健持有公司股票11,701,127股,持股比例为20.96%;实际控制人宋苹苹持有公司股票35,000股,持股比例为0.06%;一致行动人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3,669,778股,持股比例为6.57%;一致行动人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839,042股,持股比例为1.50%。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6,244,947股,持股比例为29.10%。 2025年11月19日,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55,828,500股变更为56,593,500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宋苹苹女士获授限制性股票90,000股。刘健、宋苹苹、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6,334,947股,合计持股比例由29.10%降低为28.86%。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对照表》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1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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