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广厦环能: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再次披露)

时间:2025年11月20日 09:25:42 中财网
  CFi.CN讯: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持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 价格 区间拟减持股 份来源拟减 持 原因
泗阳和 君信息 咨询中 心(有 限合 伙)不超过 2,800,0001.8577%集中 竞价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15个 交易日后 的3个月 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 市前取得 (含权益 分派转增 股)自身 资金 需求
注:本次减持计划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韩军女士作为泗阳和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于对公司业务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发展的高度看好,不通过泗阳和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进行减持。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上述股东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泗阳和君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在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时作出的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权属及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数量:本企业将按照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相关减持计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企业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股份的,本企业将明确并披露未来12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企业将根据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3)约束措施: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若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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