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30034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

时间:2025年11月19日 00:01:16 中财网
原标题:科恒股份: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4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董事黄英强先生、监事丁雪梅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范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2025 7 28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披
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持有公司股份16,9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1%)的董事黄英强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11月18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4,240 0.0015%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有公司股份13,9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1%)的监事丁雪梅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11月18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13%);持有公司股37,560 0.0136%
份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高级管理人员范江先生计划自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11月18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3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4%)。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黄英强先生、监事丁雪梅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范江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黄英强集中竞价2025年8月19日至 2025年11月18日/00.0000
丁雪梅集中竞价2025年8月19日至 2025年11月18日14.983,4850.0013
范 江集中竞价2025年8月19日至 2025年11月18日/00.00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姓名股东性质减持计划实施前 减持计划实施后 
  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黄英强合计持有股份16,9600.006116,9600.00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7400.00215,7400.0021
 有限售条件股份11,2200.004111,2200.0041
丁雪梅合计持有股份13,9400.005110,4550.00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9850.00181,5000.0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8,9550.00328,9550.0032
范 江合计持有股份37,5600.013637,5600.013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6400.004211,6400.0042
 有限售条件股份25,9200.009425,9200.0094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股份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董事黄英强先生、监事丁雪梅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范江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