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百泽(301041):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潘权先生、陈春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25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情况如下: 1、持有公司股份1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55%,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1067%)的副总经理潘权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3%,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267%)。 2、持有公司股份5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7%,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534%)的副总经理陈春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1%,占剔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133%)。 近日,公司收到潘权先生、陈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权先生、陈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潘权先生、陈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潘权先生、陈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潘权先生、陈春先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际减持数量、价格等情况未违反相关承诺; (四)潘权先生、陈春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的后续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副总经理潘权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二)公司副总经理陈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潘权、陈春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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