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水发燃气(603318):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5-061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水发”)在光大银行办理的人民币 3,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所形成的光大银行债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3,000万元。担 保期限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需鄂尔多斯水发 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及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水 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鄂尔多斯水发 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50,000万元,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之日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披露 的《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013号)。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鄂尔多斯市水发燃气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 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 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 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银行偿还或支付的债务 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 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被担保人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 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有利于上述被担保人正常经营和良性发展,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被担保人生产 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 述被担保人的贷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结合鄂尔多斯水发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 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鄂尔多斯水发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 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鄂尔多斯水发提供担保。 六、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2025年8月2日,公司发布了《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 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5-046号),将为 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水发的10,000万元和控股子公司通辽市隆 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的30,000万元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剂给水发 燃气(庆阳)有限公司(原名:庆阳兴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水发庆阳”)使用。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决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被担保对象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2025-050),同意为水发庆阳新增预计担保 额度50,000万元。 根据公司融资业务需要,现将额度调剂方案列示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76,250.03万元(含本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2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250.03万元(含 本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57%。公司未对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均不存在 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