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玉平民(301017):出售2024年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2024年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本次拟出售回购股份不超过2,988,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截至2024年5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且期限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88,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最高成交价为1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秦光霞女士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9月18日),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070,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自6月23日至7月15日,秦光霞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4,022,900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8,047,200股,合计减持股份12,070,1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文杰先生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11月2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47,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3、除此以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出售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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