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数控(300161):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

时间:2025年11月18日 17:31:10 中财网
原标题:华中数控:关于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25-105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股东陈吉红先生
2、临时提案的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3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2)。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股东陈吉红先生于2025年11月17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提请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表决。

3、提案资格的审查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陈吉红先生持有公司3,100,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6%。公司董事会认为,股东陈吉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符合相关规定对于临时提案人资格的要求。股东陈吉红先生本次提交临时提案的程序和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其他事项无变化。

二、会议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13: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和其他中介机构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系列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7)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2.07《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南宁华数设计院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6.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6.01关于提名陈吉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6.02关于提名吴奇凌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6.03关于提名田茂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7.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7.01关于提名朱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累积投票提案
7.02关于提名张凌寒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7.03关于提名王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00、提案2.00之子提案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6.00、7.00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7.00为选举独立董事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6日10:00-16: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1月26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027-87180605)到公司。

3.
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人:陈程、王琼
6.联系电话:027-87180605
7. 027-87180605
传 真:
8.邮 编:430223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三、备查文件
1、股东陈吉红先生《关于提请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附件一:《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自然人股东登记表

姓名: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备注: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参会法人股东登记表

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备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 意反 对弃 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系列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7《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3.00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南宁华数设计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的议案   
4.00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的议案   
5.00关于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 的选举票数   
6.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6.01关于提名陈吉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2关于提名吴奇凌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3关于提名田茂胜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7.01关于提名朱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关于提名张凌寒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3关于提名王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161;投票简称:华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会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