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688183):生益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生益电子 股票代码:6881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3栋501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3栋 50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权变更注入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2 第三节 持股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 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2025年11月14日,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东 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 东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 100% 100% 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 东莞市科创资本产业 东莞市科创资本投资 公司 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投控集团”)作为东莞市 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委市政府重点打造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根据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投控集团于2025年7月重组成立,注册资本67亿元人民币, 企业主体信用评级AAA。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包括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东 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的生益电子股份66,442,666 股,占生益电子总股本的7.99%。 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注册资本50000万 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100%持有的全资孙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及咨询、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 (二)东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生益电子股份8,404,110 股,占生益电子总股本的1.01%。 东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 110000万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100%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 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创业空间服务;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 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拥有股份权益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属国有企 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东莞市人民政府将东莞市国资委持有的东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变更注入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全资孙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从而间接拥有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生益电子股份66,442,666股,占生益电子总股本的7.99%;东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全资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人从而间接拥有东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生益电子股份 8,404,110股,占生益电子总股本的1.01%。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间 接持有的生益电子股份74,846,776股,占生益电子总股本的9.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未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 背,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关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生益电子股份的明确 计划、协议或安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股份持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的自营账户没有持有生益电子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全资子公司没有持有生益电子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均没有持有生益电子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东莞市人民政府将市国资委持有的东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100%股权变更注入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全资孙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从而间接拥有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生益电子股份66,442,666股,占生益电 子总股本的7.99%;东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全资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从而间接拥有东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生益电子股份8,404,110股,占生益电子总股本 的1.01%。信息披露义务人人合计间接持有的生益电子股份 74,846,776股,占生益电子总股本的9.00%。2025年11月14日为权 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对外 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 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直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 询。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陈照星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