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60368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作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新材”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晶华新材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 2025年 4月 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9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数量为 27,199,77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7,390,093.92元。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27,199,772 股,登记托管手续已于 2025年 5月 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1月 21日。 (二)股份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2025年 5月 2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27,199,77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数量由 262,499,289股增至 289,699,061股。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4,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数量由 289,699,061股减少至 289,634,66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025年 9月 16日,公司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数量由 289,634,661股减少至 289,602,66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对象均承诺认购所获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7,199,772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1月 2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晶华新材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认购股份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晶华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晶华新材对上述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晶华新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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