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68859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2025-08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2025-081)。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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