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603689):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和5%整倍数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8:25:53 中财网
原标题:皖天然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和5%整倍数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90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和5%整
倍数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45.98%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44.64%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40000148941608M □不适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400001489495895 □不适用
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40100MA8N4QXL76 □不适用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倍数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3,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1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皖天转债”,债券代码“113631”。皖天转债开始转股的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1.12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6.81元/股。

截至2025年11月14日,累计已有322,721,000元“皖天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46,650,738股,公司总股本从2025年11月10日的509,133,20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增加至524,354,598股,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其持股比例由45.98%被动稀释至44.64%,触及1%刻度及5%的整倍数。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万 股)变动前比 例(%)变动后股数(万 股)变动后比 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 时间区间资金来源 (仅增持填 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安徽省能源 集团有限公 司20,373.420840.02%20,373.420838.85%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 其他:因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 例发生变动2025/11/11-2025/11/14--
安徽省皖能 股份有限公 司2,159.13604.24%2,159.13604.12%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 其他:因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 例发生变动2025/11/11-2025/11/14--
安徽省皖能 资本投资有 限公司875.28001.72%875.28001.67%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 其他:因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 例发生变动2025/11/11-2025/11/14--
合计23,407.836845.98%23,407.836844.64%------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皖天转债”转股导致的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皖天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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