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红利ETF南方 : 南方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原标题:港股通红利ETF南方 : 南方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南方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目录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3二、 基金概览.........................................................................................4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5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7五、 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8六、 基金合同摘要...............................................................................15七、 基金财务状况...............................................................................16八、 基金投资组合...............................................................................18九、 重大事件揭示...............................................................................22十、 基金管理人承诺...........................................................................23十一、 基金托管人承诺.....................................................................24十二、 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25十三、 备查文件目录.........................................................................26附件:基金合同摘要...............................................................................27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南方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南方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南方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2025年10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以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上公告的《南方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南方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简称:南方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场内简称:港股通红利ETF南方3、基金代码:159127 4、基金份额总额:379,344,268.00份(截至2025年11月13日) 5、基金份额净值:0.9988元(截至2025年11月13日)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379,344,268.00份 7、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上市交易日期:2025年11月20日 9、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基金托管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12、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次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9月23日证监许可〔2025〕2153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本次发售开通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 5、发售价格:人民币1.00元。 6、发售期限:5个工作日。 7、发售方式: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8、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发售代理机构:无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1)已经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如下: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民生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海通证券、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金融街证券、红塔证券、天府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华源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麦高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诚通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如有新增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以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9、验资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南方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工作已于2025年11月7日结束。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募集金额总额为379,344,268.00元人民币(含利息结转),有效认购款项在本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共计23,268.00元人民币,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23,268.00元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12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2,476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募集期募集金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379,344,268.00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本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没有认购本基金。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11、本基金募集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南方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5年11月12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12、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11月12日 13、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379,344,268.00份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5〕1244号2、上市交易日期:2025年11月20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均可参与基金交易。 4、上市交易份额简称:港股通红利ETF南方 5、交易代码:159127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379,344,268.00份 7、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公布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 8、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25年11月13日,本基金持有人户数为2,424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56,495.16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25年11月13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场内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348,883,200.00份,占场内基金总份额的91.97%。场内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30,461,068.00份,占场内基金总份额的8.03%。 (三)截至2025年11月13日,前十名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易 3、总裁:杨小松 4、注册资本:3.6172亿元人民币 5、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6、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 7、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33137K8、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9、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4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3.7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15%、厦门合泽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2%、厦门合泽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4%、厦门合泽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5%、厦门合泽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2%。 10、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公司以股东、基金持有人、委托人以及相关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构建了一整套赖以指导和控制公司运作的组织运营架构。在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管理之下,公司搭建了包括零售群、机构群以及投研部门、市场部门、后台运营部门等为主要结构的矩阵式组织运营架构。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其中,投研部门主要负责投资管理、投资研究、投资交易等相关工作,具体部门职责如下:
11、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我公司共有员工1084人,博士31人、硕士899人、本科148人、其他6人。 12、信息披露负责人:鲍文革 咨询电话:400-889-8899 13、基金管理业务情况简介: 1998年3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南方基金作为国内首批规范的基金管理公司正式成立,成为我国“新基金时代”的起始标志。 公司股权结构稳定,公司主要股东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4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3.72%)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15%)。 南方基金总部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成都、合肥六地设有分公司,在深圳和香港设有子公司——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子公司)和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南方东英是境内基金公司获批成立的第一家境外分支机构。 南方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累计盈利和分红均位居行业前列,产品涵盖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货币型、指数型、QDII型、FOF型等。经过27年的发展,南方基金已成为产品种类丰富、业务领域全面、经营业绩优秀、资产管理规模位居前列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1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张其思先生,波士顿大学数理金融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就职于美国CharlesRiverDevelopment、CitizensFinancialGroup,历任固定收益部分析员、资本管理部量化分析师。2017年4月加入南方基金,历任数量化投资部研究员、指数投资部研究员、国际业务部研究员。2020年6月2日至2021年3月26日,任南方原油基金经理助理;2021年3月26日至今,任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QDII-LOF)、南方原油(QDII-FOF-LOF)基金经理;2022年11月29日至今,任南方纳斯达克100指数发起(QDII)基金经理;2024年5月21日至今,任南方恒生科技ETF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原:南方恒生科技指数发起(QDII))基金经理;2025年3月7日至今,任南方标普500ETF(QDII)基金经理;2025年4月11日至今,任南方顶峰TOPIXETF(QDII)、南方基金南方东英沙特阿拉伯ETF(QDII)、南方中证香港科技ETF(QDII)南方富时亚太低碳精选ETF发起联接(QDII)基金经理;2025年6月6日至今,任南方港股数字经济混合发起(QDII)基金经理;2025年9月12日至今,任南方国证港股通创新药ETF基金经理;2025年10月22日至今,任南方中证港股通50ETF基金经理;2025年10月29日至今,任南方中证港股通互联网ETF、南方恒生科技ETF(QDII)基金经理。 叶震南先生,厦门大学财务学专业硕士,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8年7月加入南方基金,任国际业务部研究员;2022年3月4日至2023年10月24日,任南方中国新兴经济9个月持有期混合(QDII)基金经理助理;2023年10月24日至今,任南方港股医药行业混合发起(QDII)基金经理;2025年9月12日至今,任南方国证港股通创新药ETF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 成立时间:2001年05月15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96862.575600万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37号 联系人:邵东 电话:0531-68889184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3日,中泰证券托管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共设置了五个业务中心(产品管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托管服务中心、外包服务中心、营销服务中心)、四个业务团队(技术支持团队、内控管理团队、研究发展团队和综合管理团队),部门人员共计96人。 其中,主要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环节的是托管服务中心,托管服务中心目前员工26人,设置了估值核算岗、信息披露岗、投资监督岗、账户管理岗、资金交收岗、投资清算岗等岗位,对重要岗位建立了轮岗与备岗机制。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正式获得公募基金托管资格。中泰证券在获得公募基金托管资格后,稳步有序地开展了基金托管业务,在营业创收的同时也积累了业务经验,不断完善业务流程,为公募基金托管业务的上线夯实业务基础,并顺利开展了多只公募基金托管业务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业务。现托管产品类型已包括公募基金、银行理财、券商资管、期货资管、基金专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 4、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情况 中泰证券托管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针对基金托管业务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努力防范和化解托管业务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泰证券托管部的组织结构设置遵循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岗位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制度流程进行业务操作。主要采取以下内部控制措施:(1)建立完善的托管业务制度体系,对托管业务各个方面的业务规范及业务流程进行了明确,确保业务开展有章可循,确保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建立有效的信息隔离控制机制,确保托管业务与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做市、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研究咨询、产品销售、另类投资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业务之间在机构、人员、信息、资金、账户、核算等方面相互独立,隔离业务风险,切实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3)托管业务核心业务运作区域、综合办公区域之间实行物理隔离,通过录音、录像、门禁等技术手段强化内部控制。 (4)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善有效的应急机制。 (5)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清晰的报告机制。如出现重大违规、异常紧急等特殊事件,严格按照中泰证券重大事项报告机制处理。 (6)建立有效的内部稽核监控机制,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及公司制度规定,对托管业务内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审核、评价。 (7)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要求其限期纠正,按规定报告相关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在基金清算和估值核算服务环节,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各项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监督。 2)监督流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或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按规定报告相关监管机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整改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有权报告相关监管机构。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及时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拒绝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有权报告相关监管机构。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三)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刘维 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1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成磊 六、 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 基金财务状况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各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设定的费率或佣金比例收取。 本基金募集结束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南方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11月13日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如下:
八、 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截止到2025年11月13日,南方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如下:8.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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