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300521):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爱数特,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爱数特,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爱数特的股权结构如下:
爱数特主要经营业务为企业管理。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及一期,爱数特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爱数特于2025年11月14日签署了《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标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金额与数量、限售期、滚存利润安排、声明与保证、违约责任、协议的生效、变更与终止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一)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爱数特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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