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301125):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9:01:08 中财网
原标题:腾亚精工: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82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触
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南京腾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亚集团”)、乐清勇先生、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运航”)、南京倚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倚峰”)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72,128,000 68,591,700 50.88% 48.39%
由 股下降至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下降至 ,
股东权益变动后的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南京运航因减持股份而导致权益变动并触及5%整数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公司股东南京运航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41,7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

近日,公司收到南京运航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3日,南京运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53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南京运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持有的股份、 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集中竞价19.501,157,5000.82%
  大宗交易15.512,378,8001.68%
合计3,536,3002.4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姓名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 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 例(%)
腾亚集团合计持有股份29,400,00020.7429,400,00020.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9,400,00020.7429,400,00020.74
 有限售条件股份----
乐清勇合计持有股份19,502,00013.7619,502,00013.7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875,5003.444,875,5003.44
 有限售条件股份14,626,50010.3214,626,50010.32
南京运航合计持有股份13,720,0009.6810,183,7007.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720,0009.6810,183,7007.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南京倚峰合计持有股份9,506,0006.719,506,0006.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506,0006.719,506,0006.71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72,128,00050.8868,591,70048.3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7,501,50040.5653,965,20038.07
 有限售条件股份14,626,50010.3214,626,50010.32
注1: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计算时未剔除回购股份。

注2: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41,757,92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65,200股后的总股本为141,392,72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腾亚集团、乐清勇先生、南京运航、南京倚峰合计持有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48.51%。

注3:乐清勇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注4: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南京运航本次减持股份与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运航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南京运航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南京运航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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