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纳川(300198):子公司诉讼、仲裁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无管辖权,予以撤销; 2.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17,570,983.18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无重大影响。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四川纳川管材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决定书》((2025)绵仲裁字第0079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4日,四川恒成同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与公司的子公司四川纳川管材有限公司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向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现四川纳川管材有限公司收到上述案件的《决定书》((2025)绵仲裁字第0079号)。 二、本次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仲裁委员会认为本案双方未提交新的书面仲裁协议,双方最终约定诉讼管辖,根据仲裁法相关规定,无法适用仲裁管辖,仲裁委员会下达仲裁决定书,决定本案无管辖权,予以撤销。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部分案件被撤销或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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