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智家(000785):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 2025-068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3、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改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普华永道中天、立信已明确知悉本次改聘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对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确认无异议。 6、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1-01-24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2、人员信息 1)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数量:296人 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2,49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人数为743人。 3、业务规模 1) 2024年经审计收入总额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 2024年度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8.54亿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永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24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正,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在立信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永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正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人民币740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客观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改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立信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经核查立信的相关资料,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的能力、资质和经验,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改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本次改聘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人的情况,因此同意改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拟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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