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金达莱(688057):诉讼进展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 ? 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如按照本次判决执行,预计将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公司保留申请再审的权利。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24年9月,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关于南乐县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2025年5月,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豫0923民初3354号),并披露了一审判决内容:被告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原告南乐县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共计1,530.45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5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诉讼进展情况 因不服法院(2024)豫0923民初3354号民事判决,公司向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豫09民终1643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3,627.36元,由上诉人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如按照本次判决执行,预计将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公司保留申请再审的权利。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根据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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