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科技ETF嘉实 (159741): 关于嘉实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7:21:13 中财网
原标题:恒生科技ETF嘉实 : 关于嘉实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关于嘉实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1月12日起将嘉实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6%降低至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降低至0.05%,并相应修订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有关内容,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

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二、释 义2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 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2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督和管 理的机构;
   
   
   
   
   
   
   
八、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 务(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7楼 09-14单元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 资)(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 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 非独资)
   
   
   
   
   
   
   
   
   
十六、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 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 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0.1%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 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 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0.0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 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托管协议同步修订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5年11月12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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