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武集01 : 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21:51:06 中财网
原标题:25武集01 : 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0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10年期,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 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人回售选择 权;品种二为10年期,不设置含权条款。
增信措施情况:无担保或其他增信
信用评级结果:主体AA+/债项无评级
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联席主承销商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签署日期:2025年9月19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已于2025年7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602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全称为“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5武集01”,债券代码为“524454”;品种二债券全称为“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5武集02”,债券代码为“524455”。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8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安排评级公司对主体进行持续跟踪评级。一、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828,455.19万元(2025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1.5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6.6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6,867.67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363.90万元、23,186.53万元和35,052.58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10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10年期,不设置含权条款。

7、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8、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场所为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T-1日)15:00-18:00,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债券簿记建档系统(https://biz.szse.cn/cbb,以下简称簿记系统)开展。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的时间为准。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按年计息。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本期债券品种一询价区间为2.2%-2.8%,品种二询价区间为2.7%-3.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9月22日(T-1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2025年9月22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2、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或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5、通用质押式回购: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不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6、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将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本公司在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不会采取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等情况;不会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会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会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从事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

17、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8、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

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19、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

20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21、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http://www.szse.cn http://www.cninfo.com.cn
券交易所网站( )及巨潮资讯网( )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本公司、 公司、南平武夷发展集 团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南平市政府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国资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债券、本次公 司债券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5.00亿元的南 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公 司债券发行人本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8.00亿元的南 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债 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 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登记结算机构、登 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律师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喜会 计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债券持有人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 债券之投资者
公司章程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
  订)
《持有人会议规 则》为保障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 2025 律法规制定的《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持有人会议规 则》及其变更和补充协议
《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南平武夷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协议
最近三年及一期、 报告期2022年、2023、及2024年及2025年1-6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 月末
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本发行公告中,如部分财务数据与审计报告取万位数存在尾数差异,则该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全称为“南平武夷发展2025 ”

集团有限公司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5武集01”,债券代码为“524454”;品种二债券全称为“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5武集02”,债券代码为“524455”。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8.00亿元(含8.00亿元)。

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品种间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2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10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10
为 年期,不设置含权条款。

回售登记期:债券持有人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后,在发行人设定的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若债券持有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进行回售申报,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0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品种一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见本发行公告“三、网下发行(六)配售”。

网下配售原则:见本发行公告“三、网下发行(六)配售”。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5年9月24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兑付日及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2026年至2035年每年的9月24日(如1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第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6年至2030年每年的9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第5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2026 2030 9 24
券的付息日为 年至 年每年的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付息日为2026年至2035年每年的9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2035年9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5
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第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30年9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第5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30年9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2035 9 24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兑付日为 年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本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专项账户信息在发行结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不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1、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的,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
()积极筹备赎回资金,确保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文件的约定,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未偿本息。

(2)发行人承诺及时披露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明确赎回债券基本情况、赎回实施办法、资金兑付日期及利息计算方法等安排。

(3)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和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赎回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确保债券赎回的顺利实施。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并按约定完成赎回资金划付的,发行人与本期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本期债券予以注销并摘牌。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5年存续。

2 5
、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1)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2)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1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若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的,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项。

(3)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1)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3)发行人承诺回售登记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交易日。

4
)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
)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2)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1)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登记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债券注销、摘牌等相关工作。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25年9月19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评级报告、更名公告
T-1日 (2025年9月22日)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25年9月23日)网下发行开始日
T+1 日 2025 9 24 ( 年 月 日)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于2025年9月24日16: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品种一为2.2%-2.8%,品种二为2.7%-3.3%,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T-1日)15:00-18:00。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债券簿记建档系统(https://biz.szse.cn/cbb,以下简称簿记系统)开展,在网下询价时间内,参与询价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通过簿记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邮件的方式向簿记管理人或者承销机构发送《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件),并由簿记管理人在簿记系统中录入认购订单。

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正确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申购申请表》。

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系统填写认购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申购申请/
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3)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5年9月22日(T-1日)15:00-18:00提交认购单/《网下申购申请表》,其中通过簿记系统直接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簿记系统提交认购单及相关申购文件,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将以下文件提交至主承销商处:
①填妥并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业务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②信息填写完整且正确的《投资人基本信息》Excel文件。

③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

簿记建档场所: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咨询电话:0755-88674787。申购邮箱:
dept_pabj02@pingan.com.cn。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及发行人同意不可撤销。

3
、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25年9月22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五)应急处置方式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如投资者端出现接入故障,投资者应当通过线下传真、邮件等方式向主承销商发送申购单,由簿记管理人代为录入认购订单。

如簿记管理人出现接入故障或系统本身故障,根据系统恢复时间,簿记管理人将披露相应公告说明是否采用线下簿记。如采用线下簿记的,故障发生前已提交的线上认购有效,投资者无需线下再次申购。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8亿元,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网下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5年9月23日(T日)、2025年9月24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5年9月22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

3、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将以下资料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①填妥并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业务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②信息填写完整且正确的《投资人基本信息》Excel文件。

③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不得撤回。专业机构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
帐户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9014528990553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307584021015
开户行联系人胡晴
银行查询电话0755-23936530
(八)违约处理
对未能在2025年9月24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其申购申请表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建平大道937号1号楼一至六层
法定代表人:宋陈庆
联系电话:0599-8872388
传真:0599-8872330
信息披露经办人员:曹和勇
(二)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电话:95511-8
传真:0755-82400862
有关经办人员:丘永兵、何凇扬
(三)联席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联系电话:18513853585
传真:/
有关经办人员:朱宏、王银、裴宝雨、潘方超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 章/部门章/业务章,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配缴后缀(如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账户(深圳)   
证券账号(深圳) 托管单元代码 
联系人 姓名 
手机号码 电话号码 
邮箱 传真 
品种一询价利率区间为2.2%-2.8%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比例限制(如有) 
    
    
    
品种二询价利率区间为2.7%-3.3%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比例限制(如有) 
    
    
    
分仓占比   
 平安证券财通证券 
分仓占比(%)   

重要提示: 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或因特殊 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 妥签字并加盖公章/部门章/业务章后,于2025年9月22日(T-1)15:00-18:00将加盖单位公章/ 部门章/业务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投资人基本信息》及簿记管理人要求投资者提供 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具体以公告时间为准。 申购邮箱:dept_pabj02@pingan.com.cn;咨询电话:0755-88674787;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 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申购人确认本次认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 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申购人确认,本次申 购资金( )是( )否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 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 关方的财务资助。申购人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 制,审慎决定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及比例,避免持券超限的风险。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 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申购人自行负责,主承销商不承担相应责任; 申购人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申购人不得通过合谋集中 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 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 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 为。 3、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 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 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 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 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 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4、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和反洗钱核查工作,本申购人 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
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 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5、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机构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 (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 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是( )否 6、申购人确认:( )是 (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 )是 ( )否属于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 7、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 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8、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 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9、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配 售结果。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与约定的定价和配售规则,确定本期债券最终 发行利率或者价格并进行配售。确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利率或者价格后,在参与簿记建档的 有效申购均已获配并追加意向的基础上,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向参与簿记建档外的专业机构投 资者征询认购意向,在本期募集资金限额内继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 规定与约定的定价和配售规则,确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利率或者价格并进行配售。簿记管理人 向申购人发出《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中约定的 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付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 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 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2、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 金规模;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13、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 明。(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签章) 2025年9月22日
附件二:专业机构投资者确认函(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申购申请表》中)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0号)》、《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文件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申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并在《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4.30%2,000
4.40%4,000
4.50%7,000
4.60%10,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3,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13,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6,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时,该申购无效。

7、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簿记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业务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及簿记管理人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具体以公告时间为准。

8、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业务章,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允许不可撤销。若因专业机构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专业机构投资者自行负责。

9、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其前的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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