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688410):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5-035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外山”)股东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健康”或“信息义务披露人一”)、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远健鲲”或“信息义务披露人二”)及原股东游新农(以下简称“信息义务披露人三”)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2,131,6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5年8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合计持股比例由12.87%减少至10.0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大健康、力远健鲲和游新农在公司上市前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1)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9月15日,游新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37,70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60%,本次减持后游新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8月4日,大健康和力远健鲲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7,276,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 本次权益变动后,游新农、大健康和力远健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18,623,449股变动至32,131,623股(含山外山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比例增加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12.87%减少至10.00%,触及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2、2023年10月12日,山外山完成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15,648,085股;2024年7月9日,山外山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转增后总股本为321,315,646股。因此,在山外山完成前述权益分派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数均同比例增加;3、上述合计数和分项之和存在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及《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2025年5月8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二)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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