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倍轻松(68879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原标题:倍轻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目 录 一、关于境外收入…………………………………………………第1—11页二、关于线下销售收入……………………………………………第11—17页三、关于收入确认和销售退回……………………………………第18—36页四、关于销售费用…………………………………………………第36—48页五、关于客户和供应商……………………………………………第48—75页六、关于存货………………………………………………………第76—91页七、关于对外投资………………………………………………第91—117页八、关于货币资金和借款………………………………………第117—124页九、关于往来款和内部控制……………………………………第124—136页十、关于公司治理………………………………………………第136—140页十一、附件………………………………………………………第141—144页(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41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42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43—144页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5〕3-113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1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所提及的倍轻松公司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关于境外收入 公司实现境外收入7,987.05万元,同比增长9.49%,毛利率60.72%,同比增加13.67个百分点。请公司:(1)说明境外收入主要客户及变动情况,新增境外销售客户的背景、获取方式、销售金额及占比、销售毛利率与其他客户的差异,并说明上述境外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超信用期未回款对应的客户及原因,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2)结合公司境外业务的销售模式、客户等说明毛利率大幅增加的合理性;(3)结合主要境外客户采购金额、重要合同、运输单据、海关数据等数据,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是否匹配,并结合海外业务及境外资产相关财务内部控制的特点,说明公司如何保证境外内控的有效执行。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针对公司境外收入的审计程序、获得的审计证据及结论,是否充分、有效,重点是对于境外经销模式的收入,是否实现最终销售的核查情况,包括核查方法、比例、数据来源、结果和结论意见。(问询函第2条) (一)说明境外收入主要客户及变动情况,新增境外销售客户的背景、获取方式、销售金额及占比、销售毛利率与其他客户的差异,并说明上述境外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超信用期未回款对应的客户及原因,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1.公司境外收入销售金额及占比、销售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4年度境外收入7,987.05万元,较2023年度增加697.76万元,增长9.57%,主要是线上直销平台增长980.09万元,ODM、线下经销、线上经销模式合计减少销售收入282.33万元。 公司境外线上直销分品类销售收入和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线上直销主要销售品类为头部+头皮品类,该品类占线上直销平台销售占比54.82%,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86.96%,毛利率增加9.35%。2023年9月新品scalp3开始售卖,此款产品2023年收入127.87万,2024年收入1,823.86万,占2024年线上直销收入38.72%,2024年收入同比增长13.26倍。Scalp3在2024年境外销售综合毛利为85.36%,毛利率较高主要系该产品为新品,该产品在境内毛利率高于其他产品,考虑到境外的运输费用、推广费用和售后服务成本等费用较高,公司对境外线上直销客户的销售定价高于境内线上直销客户。 2023年线上直销收入中,某型号脚部按摩器销售收入1,160.80万元,占2023年线上直销收入31.12%,毛利率65.56%;肩部按摩器N5mini销售收入565.12万元,占2023年线上直销收入15.15%,毛利率81.26%。 2024年Scalp3收入的快速增长影响了产品结构,高毛利产品收入占比的增加带动整个线上直销渠道毛利率的增长。 2.境外收入线上直销模式收入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美国独立站2024年毛利率82.95%,同比增加17.99个百分点,毛利率增加主要系2024年收入排名第一的产品Scalp3收入占美国独立站收入占比77.18%、毛利率85.96%,拉高了整体毛利率水平;2023年产品收入较为分散,收入前五的产品收入占比59.27%,毛利率71.95%,较2024年收入第一的产品毛利率低14.01个百分点。 其他平台2024年毛利率68.30%,同比增加13.25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1)2024年其他平台中lazada收入268.36万,毛利率55.05%,同比增加12.45%,主要系lazada主卖品经络枪S1在2024年有调高零售价。(2)2024年新入驻平台TikTok,收入136.47万,毛利率81.74%,高毛利平台收入的增长带动整体毛利的提升。 公司在以上平台销售对象为终端消费者,客户分散且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境外收入ODM及线下经销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该客户所采购产品毛利率与其他客户的毛利率差异较小。 ODM及线下经销毛利率居于38%-41%,基于与老客户长期合作的战略意义,给予老客户OSIMInternationalPTE.Ltd及境外客户三价格优惠,故老客户毛利率较低。境外客户三2024年毛利率下降8.80%,主要受某型号经络枪销售变动影响,2024年度某型号经络枪销售额247.98万,占该客户2024年销售占比71.29%,毛利率29.41%,2023年某型号经络枪销售额65.58万,占该客户2023年销售占比54.37%,毛利率40.97%,销售该客户2024年某型号经络枪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3.78倍,毛利率减少11.56%,毛利额增长2.71倍;基于打造某型号经络枪爆品及扩大市场规模,给予客户价格优惠,故毛利率有所下降。 综上,公司境外收入主要客户主要来自直销和经销,直销客户主要系通过亚马逊等电商平台销售给终端消费者,经销主要客户近两年变动较小。主要新增客户境外客户五通过展会获取,销售金额占比较小,销售毛利率与其他客户的差异合理。公司境外客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4.主要境外客户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Media,Inc.700.48万元已单项全额计提坏账,该客户系2018年倍轻松与美国GentekMedia,Inc.就货物买卖事宜产生纠纷导致,该事项后公司收紧了信用政策,境外客户收取定金或先款后货。剔除该客户影响后,主要应收账款占剩余境外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为65.76%,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均于期后回款完毕,公司境外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均在信用期内回款。 主要客户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结合公司境外业务的销售模式、客户等说明毛利率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境外业务销售模式及客户说明见本说明一、(一),公司2024年境外收入毛利率大幅增加,主要是销售产品的结构变化,变动合理。 (三)结合主要境外客户采购金额、重要合同、运输单据、海关数据等数据,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是否匹配,并结合海外业务及境外资产相关财务内部控制的特点,说明公司如何保证境外内控的有效执行。 主要境外客户采购金额及收款情况见本说明一、(一),上述交易均有合同,运输单据,报关单等文件支撑。 1.主要境外客户的收入、合同、现金流情况(ODM&经销) 单位:万元
公司收到现金流为3,778.07万元,现金流与收入的差异主要是收回前期货款及未执行合同定单预付款等差异,差异原因合理。 2.境外线上直销主要对账单数据 单位:万元
美国亚马逊回款与收入差异1,043.80万,原因主要是亚马逊在2024年第四季度调整了回款账期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增加,并扣除了平台费用(例如平台佣金、尾程运费、站内广告等费用)后回款,另有部分汇率折算影响;美国独立站回款和收入差异70.86万,原因主要是应收账款回款时间差异,另有部分汇率折算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相匹配。 3.海外业务及境外资产相关财务内部控制的特点 公司海外业务主要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模式,其中线上业务主要为线上直销和线上经销,线下业务主要为线下经销和ODM模式。2024年度,境外线上直销收入占境外收入的比为58.98%,ODM模式销售收入占境外收入的比为24.57%,线下经销占境外收入的比为15.65%,以上合计占境外收入的比为99.20%。 线上直销主要通过在国际线上平台(亚马逊、美国独立站等)开店直接销售产品给终端客户。ODM和线下经销收入均系国外客户购进货物后自行销售。公司海外线下及线上业务内控有效执行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海外业务分类管理、价格管控、客户信用及应收账款管理等相关制度,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业务需要搭建了组织架构,拥有独立的销售部门。部门各岗位之间分工明确,相容岗位配置不同人员,互相配合、相互监督。 (2)公司通过设立统一的客户管理系统、SAP财务系统、合同及订单管理系统进行内控管理。SAP系统集成了销售、采购、财务会计、存货管理、仓储物流管理、往来账款管理等所有海外日常业务活动;公司根据海外业务大类设置了权限审批流程。通过以上系统及权限管理,在授权审批、职责划分、凭证记录、财务和业务方面进行统一管理。 (3)海外线上和线下业务均设置专职财务,对存货、回款、销售对账等方面进行管理,保证资金回款的及时与安全,保证销售对账的准确及完整。 (4)公司海外线下业务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特征、期望值、信誉度等制定不同的客户策略,配置不同的销售服务和资源;根据销售情况,分析客户提货额稳定性、业务成长性及合作发展空间,定期复盘客户,确保客户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5)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了内审部门,定期对海外业务开展销售及经营审计,及时发现销售问题,降低经营风险。 综上,公司建立了海外业务管理制度,搭建了有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设立了监督管理部门,对海外业务进行了全方位的管理,能保证实现境外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本期境外收入主要客户及变动明细表,分析公司主要外销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情况; (2)了解公司境外业务的销售模式及客户变化,分析毛利率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3)了解公司新增境外客户的获取方式,分析主要新增客户销售毛利率与其他客户的差异; (4)检查公司境外客户期后回款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超信用未回款的情况及原因; (5)网络查询公司境外客户基本信息,检查公司境外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抽查公司主要境外客户采购金额、重要合同、运输单据、海关数据、报关单等数据,分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匹配性; (7)获取了公司在亚马逊和美国独立站上销售给终端客户的对账单,分析对账单和公司确认收入数据的匹配性; (8)利用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测试信息系统一般控制、与收入确认流程相关的应用控制; 1)对公司线上直销平台及线下门店销售在各系统间数据传递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执行穿行测试; 2)导出抽样店铺订单明细数据、资金流水数据,通过订单号逐一相互匹配、核对,验证公司收款订单是否均来源于店铺订单以及收款金额是否准确;3)对2024年抽样的店铺订单执行不同维度的分析,如买家年交易金额集中度、收货地域分布、交易时间分布、交易总额月分布、交易总额日分布、买家复购情况、短时间交易情况、发货间隔天数、买家单笔交易金额,以核查公司业务真实性; (9)公司境外经销客户主要是BORKImport、OSIMInternationalPTE.Ltd等和公司合作多年的大客户,由于上述客户期后全部回款,历年退货金额较小,且对采购量和对方公司体量相比较小,经我们主要通过实施细节测试、函证、检查出货报关情况、期后退货情况以及期后回款情况等核查境外经销收入的最终实现情况,审计证据充分有效,具体审计程序如下: 1)获取境外经销客户的应收账款明细及银行回单,检查账面收款记录的金额、收款单位与银行流水记录等信息是否一致,核查销售收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对境外主要经销客户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均获得回函确认,函证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5)核查境外主要经销客户历年销售退货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大额且异常的退货情况; 6)将境外主要经销客户的报关数据与账面收入金额进行核对,核实差异原因,2024年、2023年核查金额占境外经销客户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73%、93.39%;7)查询境外主要经销客户的官方网站,核查下游客户的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市场地位等,是否与其销售业务相符; (9)结合公司海外业务及境外资产相关财务内控的特点,检查公司境外内控设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针对公司境外收入的审计程序,我们获得的审计证据充分有效: (1)境外收入主要客户主要来自直销和经销,直销客户主要系通过亚马逊等电商平台销售给终端消费者,经销主要客户近两年变动较小。主要新增境外客户境外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均在信用期内回款;公司境外客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公司2024年境外收入毛利率大幅增加,主要是销售产品的结构变化,具有合理性; (3)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相匹配,公司境外内控设计合理,运行有效;境外经销客户期后已全部回款,历年退货金额较小,公司经销商囤货的可能性较低。 二、关于线下销售收入 年报显示,公司线下销售收入3.48亿元,占比32.15%,其中线下直销收入2.04亿元,同比下滑21.63%,主要系直营门店数量减少;线下经销收入1.44亿元,同比增长29.52%,主要系新客户增加。请公司:(1)列示近三年线下销售收入较高的门店情况,说明线下直销收入与公司现金流(如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销售成本、人员变动、存货变动等指标是否匹配,是否存在销售收入排名前列的门店业绩显著高于其他门店、或短期内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如有,请说明具体原因;(2)说明本期新增和处置的使用权资产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用途、面积、转入转出时间、使用情况等,重点说明使用募集资金租入的门店目前的经营状况、效益等,并说明同时新增和处置使用权资产的必要性;(3)说明主要经销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经销及发货、退货、售后服务、结算模式、交付及确认收入的金额及时点、回款周期、付款方式,是否存在囤货、压货或经销商大量退货的情况,并结合销售协议中的买断式或代理式销售模式,说明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3条) (一)说明主要经销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经销及发货、退货、售后服务、结算模式、交付及确认收入的金额及时点、回款周期、付款方式,是否存在囤货、压货或经销商大量退货的情况,并结合销售协议中的买断式或代理式销售模式,说明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1.主要经销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2.主要经销商经销及发货、退货、售后服务、结算模式、回款周期、付款方式,是否存在囤货、压货或经销商大量退货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经销商中,上海云旭实业有限公司、中免集团(海南)运营总部有限公司、经销客户六、经销客户九有合同约定相关返利政策,达成合同目标后按约定比例给予货物返利,其中上海云旭实业有限公司、中免集团(海南)运营总部有限公司、经销客户九均未完成合同约定目标,故未计提返利。 公司线上经销、线下经销、ODM客户共计112个,2024年12月31日应收款余额汇总为3,959.50万元。上述经销商2024年12月31日应收款余额为1,975.09万元,占比49.88%;应收账款-GentekMedia,Inc.期末700.48万元已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剔除该客户影响,上述经销商2024年12月31日应收款余额占比60.60%。 上述经销商2024年发货金额为12,871.65万元,确认收入金额为12,388.09万元,发货金额与确认收入金额差异受2023年发货但客户于2024年签收及2024年发货但客户于2025年签收部分订单影响。对于期后退货,公司已作期后调整,冲减了2024年收入。经销客户六虽为账期客户,但于2024年12月预付200万元货款,于2024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剩余24.01万元;上述经销商为发货前收款或账期客户,账期客户收款均于期后回款完毕,且与客户签署的合同条款中,关于售后的约定为质保期内质量问题免费换新,质保期外付费维修,以上经销商2024年合计退货金额137.29万,占确认收入金额比重为1.12%。 结合上表主要经销商的退货金额、期末应收余额和期后回款金额,公司与主要经销商的合作不存在囤货、压货或经销商大量退货的情况。 3.公司主要经销商的交付时点、确认收入的金额及收入确认时点 单位:万元
公司与四川欧特科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客户六、经销客户九是买断式销售,由于发货量大且发货频次较高,公司与经销商约定按月发货后,定期核对发货数量和金额,形成对账单,经双方确认对账单结果后确认收入。客户签收货物后商品控制权即转移,公司与经销商对账确认无误后,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公司按收到经销商确认的对账单时点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公司与深圳市了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云旭实业有限公司、中免集团(海南)运营总部有限公司、经销客户十签署买断式经销协议,公司直接发货给对方,对方签收后确认收入。公司与经销商的合同中约定公司将货物运输到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收后货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对应转移给客户,并约定所有权在客户签收时转移。公司交付的产品为消费者通用的、标准化按摩器材产品,无需特殊技术对产品进行验收,故公司交付产品对方签收后,公司不再保留相应的控制权,与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已进行转移,相关收入可以计量,经济利益预计可以流入公司,成本可以可靠计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公司按经销商签收时点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公司与经销客户八签署代销合同,对方签收公司发出的货物之后,经双方确认对账无误后,与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已进行转移,相关收入可以计量,经济利益预计可以流入公司,成本可以可靠计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该客户按对账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BORKImport、OSIMInternationalPTE.Ltd系公司国外ODM模式经销商,ODM模式是由倍轻松负责产品设计及生产,品牌属于经销商。公司境外经销商均为买断式销售模式,对境外经销收入采用FOB模式报关出货,根据报关单确认收入具有合理性。 综上,公司经销商客户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收入成本明细表,了解公司主要经销商的情况; (2)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通过公开信息平台查询公司主要经销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清单,核实其是否为公司关联方,并与公司2023年及2024年银行流水、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学军2023年及2024年的银行流水、微信流水及马学军之妹马蓉的招商银行账户进行交叉核对,核查是否与公司有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是否与实际控制人马学军及其他关联方有资金往来,核实其是否为公司关联方; (3)核查公司主要经销商的销售协议、发货、退货、售后服务、结算模式、交付及确认收入的金额及时点、回款周期、付款方式的具体情况,分析主要经销商是否存在囤货、压货或大量退货的情况; (4)结合销售协议中的买断式或代理式销售模式,分析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主要经销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主要经销客户期后已全部回款,公司经销商囤货、压货或大量退货的可能性较低;公司经销模式的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三、关于收入确认和销售退回 公司主要销售智能便携按摩器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有所不同,主要以客户签收或产品交付作为收入确认时点,但客户收到商品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申请退货。请公司:(1)说明公司分别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及退货政策,是否存在验收后仍可无条件退货的条款,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合理审慎;(2)列示近三年销售退回的金额、数量,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是否存在异常波动,不同产品、不同销售渠道的销售退回情况是否存在差异,说明存在异常波动或显著差异的原因,并说明是否对收入确认存在重大影响;(3)说明12月份确认的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包括主要客户情况、销售内容、交付及验收时间、收入确认时间及其依据,结合年审会计师截止性测试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说明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准确。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全部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4条) (一)说明公司分别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及退货政策,是否存在验收后仍可无条件退货的条款,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合理审慎 1.公司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及退货政策
验收后仍可无条件退货的条款;代理式经销商滞销品可退货。 (1)直销模式 国内直销包括线上直销和线下直销。公司设立网上自营店或者线下自营店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并录入订单管理系统确认收入。 1)国内线上直销:根据目前一般电商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惯例,在客户签收货物之时,货款已经支付,客户取得了商品实物和法定所有权,客户签收代表着已经接受了商品,签收后实物的毁损、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也都由客户自己承担,即客户签收货物时,已经取得了商品的控制权,因此应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具有合理性。 2)国外线上直销:主要通过在国际线上平台开店直接销售产品给客户,例如:国际亚马逊等。根据目前一般电商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惯例,在客户签收货物之时,货款已经支付,客户取得了商品实物和法定所有权,客户签收代表着已经接受了商品,签收后实物的毁损、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也都由客户自己承担,即客户签收货物时,已经取得了商品的控制权,因此应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收入确认政策具有合理性。 3)国内线下直销:公司直接对接终端消费者,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时已收取相应款项。零售过程中,产品交付且已收取相应款项后,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与报酬已经转移,公司不再保留对商品的控制权与所有权,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且经济利益已经流入公司,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其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线上平台入仓模式 电商平台入仓模式下,公司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将商品发往电商平台的仓库,由电商平台负责产品推广、订单管理及后续的物流配送。消费者直接向电商平台下单并付款,电商平台在收到消费者款项后通过其自有物流或第三方物流向消费者发货(如京东自营、唯品会)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对账时间,收到电商平台的对账单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根据和京东签订的协议,京东验收入库45天后办理对账单,对于入库30天以上未销售完毕的产品为滞销品,需要办理退货,故进入结算的金额已经将退货数据考虑在内。京东向公司发送确认办理已完结可付款的订单,公司按照京东对账单上京东确认的数据确认收入,京东也是按照对账单结算付款。 产品所有权自京东平台验收入库后转移至京东,公司此时已将产品的控制权转移至京东,京东出具对账单后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经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关于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产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的条件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确认方式一致。 公司以收到电商平台出具的对账单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方式合理。其他上市公司如:张小泉、北鼎股份、若羽臣在确认与京东销售收入时均以对账单确认收入。 (3)经销模式 客户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在约定的平台或者区域进行销售,买断式进行购买。 1)国内线上经销 线上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在网上平台进行销售。 买断式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后自行销售。公司产品发出,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买断式经销商分两种发货确收情况。 ①对于直接发货给经销商客户情况,公司产品发出,发货频次低且数量少的由经销商签收后确认收入,客户签收后货物控制权即发生转移,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发货频繁且量大的发货,双方核对确认发货对账单后确认收入,客户签收货物后商品控制权即转移,公司与经销商将货物对账确认无误后,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按收到经销商确认的对账单时点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②对于公司代发货情况,公司根据线上经销商订单,将产品交付第三方物流进行发货。终端客户签收货物后商品控制权即转移,公司与经销商将代发清单对账确认无误后,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按收到经销商确认的对账单时点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代理式经销商签收公司发出的货物之后,经双方确认对账无误后,公司与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已进行转移,相关收入可以计量,经济利益预计可以流入公司,成本可以可靠计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2)国内线下经销 买断式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后自行销售。公司产品发出,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公司与经销商的合同中约定公司将货物运输到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收后货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对应转移给客户,并约定所有权在客户签收时转移。公司交付的产品为消费者通用的、标准化按摩器材产品,无需特殊技术对产品进行验收,故公司交付产品对方签收后,公司不再保留相应的控制权,与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已进行转移,相关收入可以计量,经济利益预计可以流入公司,成本可以可靠计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代理式经销商签收公司发出的货物之后,经双方确认对账无误后,公司与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已进行转移给到代理经销商,相关收入可以计量,经济利益预计可以流入公司,成本可以可靠计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3)国外经销:国外经销商购进货物后自行销售;公司国外经销商以ODM模式为主,ODM模式是由倍轻松负责产品设计及生产,品牌属于经销商。公司境外经销商均为买断式销售模式,对境外经销收入采用FOB模式报关出货,根据报关单确认收入具有合理性。 (二)列示近三年销售退回的金额、数量,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是否存在异常波动,不同产品、不同销售渠道的销售退回情况是否存在差异,说明存在异常波动或显著差异的原因,并说明是否对收入确认存在重大影响 1.公司各销售模式下的历史全年退货率如下: 单位:万元、台
率较2023年退货率减少0.09个百分点。 2024年线上平台入仓退货率基本为零:线上平台入仓为对账后确认收入,相关退货在当期对账单中已作扣除,不存在因销售退回 冲减原确认收入确认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和京东签订的协议,京东验收入库45天后办理对账单,对于入库30天以上未销售完毕的产品为滞销品,需要办理退货,故进入结算的金额已经将退货数据考虑在内。京东向公司发送确认办理已完结可付款的订单,公司按照京东对账单上京东确认的数据确认收入,京东也是按照对账单结算付款。公司实际确认收入时已经扣减了退货数据,并非将退货金额先在账面确认收入后冲减收入,故无退货数据。 国外经销ODM销售模式下退货率较低:ODM销售模式下客户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一般为返厂维修,2024年ODM销售模式下客户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进行了少量退货。 线上直销渠道退货率上升,2023年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销售占比提升,平台算法有购后同款低价推荐,消费者购后被推荐更低价产品会进行退货,新媒体平台主要以达人直播带货为主要销售形式,达人推荐主要依靠粉丝为主要销售群体销售,在直播间会采用多种促销活动,如福袋,免单,秒杀等方法刺激消费者购买,相比传统电商京东天猫系消费者更多是自主搜索和决策购买,新媒体平台的退货率高于京东天猫等传统电商退货率。 2024年因电商大促节期间,受天猫平台后台算法影响,倍轻松产品被推上凑单满减前列,同时受到京东“国家补贴”影响,平台之间低价竞争激烈,导致天猫退货率进一步提升,整体线上直销退货率增长。 线下直销2024年较2023年退货率下降0.81个百分点,变动较小,2023年比2022年退货率增加2.1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受到线上“国家补贴”政策影响,线下价格没有优势,退货率较上期增长。 线下经销2024年比2023年退货率下降1.47个百分点,变动较小,2022年退货率较高主要是2022年公司线下经销客户十一、中免集团(海南)运营总部有限公司、线下经销客户十二受经济下行及营运环境恶化影响,2022年出货量明显下降,由公司审议后于2022年退货619.05万元。剔除该部分偶发退货影响后,线下经销退货率为4.37%。 2.公司各产品品类的历史退货率如下: 单位:万元、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