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中金岭南(000060):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9:04:05 中财网
原标题:中金岭南: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1、2023年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通过参与破产重整方式并购了山东东营方圆
系企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公司引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农银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简称“农银投资”)、杭州光曜致新钟泉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致新”)三家财
务投资人共同设立了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荣晟”)持股平台(其中,中金岭南出资18.9
亿元,财务投资人合计出资11.1亿元),通过该平台控股破
产重整投资主体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铜业”)。其他债转股股东中国信达、东营市润泽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润泽”)、工银金融资产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金资”)、中国农业银行
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东营东城支行”)
则按照初始转股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享有中金铜业股权。

中金铜业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为48.92亿元。

2、东营润泽是由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代表未获全额清偿
的普通债权人间接持有中金铜业股权的信托计划平台。公司
在2024年4月现金出资5.04亿元收购了全部境外债权人持有
的可转股债权,2024年12月底及2025年1月初又出资1.49亿元
收购了境内部分债权人持有的中金铜业信托权益,上述收购
完成后,公司已累计持有东营润泽约55.40%信托份额。上述
收购事项已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披露。

3、为履行公司对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
司破产重整计划和有关协议安排,进一步提高对中金铜业及
中金荣晟的管理决策效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中金荣晟及中金铜业少数股权
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
中金铜业30.8409%股权,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中金荣晟
26.6667%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穿透持有中金铜业
86.7044%股权。

2025年5月20日,公司与农银投资签订了《中金岭南荣晟
(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农银投资向公司转
让中金荣晟16.6667%股权,对价为5.75亿元。

2025年6月16日,公司与工银金资签订了《山东中金岭南
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工银金资向公司转让山
东中金铜业2.9602%股权,对价为1.63亿元。

2025年6月25日,公司与农行东营东城支行签订《山东中
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农行东营东城支
行向公司转让中金铜业2.8075%股权,交易对价为1.55亿元。

2025年6月26日,公司与光曜致新签订《中金岭南荣晟
(东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光曜致新向公司转让
中金荣晟10%股权,对价为3.47亿元。

2025年6月30日,公司与东营润泽签订《山东中金岭南
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东营润泽转让中金铜业
10.9523%股权,对价为6.03亿元。

4、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农银投资
名称: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许多
成立日期:2017-08-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GP8H2H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1-118幢7层
701、702、703、8层、9层、10层北侧,1-141幢23层。

经营范围:(一)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
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二)对于未能转
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三)以债转股为目的投
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
(四)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
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五)发行金融债券;(六)通过
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七)对
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
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
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八)与
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九)经国务院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工银金资
名称: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
人独资)
注册资本:2,7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军伏
成立日期:2017-09-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R80HU09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滨路211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
心一期B幢19-20层
经营范围: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
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
重组、转让和处置;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
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依法依规面向合格
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
发行金融债券;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
融入资金;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
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
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
途;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经国务院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
权。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农行东营东城支行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金涛
成立日期:1992-1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864731513M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55号金融港
B座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
准文件所列地为准。(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
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属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光曜致新
名称:杭州光曜致新钟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30,05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光慧南信(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

成立日期:2021-1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7C0JMF5U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号101室
-135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99.9834%的合伙份额,光慧南信(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0.0166%的合伙份额。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东营润泽
名称:东营市润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
人独资)
出资额:2,167,348.64269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虎
成立日期:2023-06-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CMTAD82U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浏阳河路99号研发楼
一层1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
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民信托有限公司100%持股。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中金荣晟
1.基本情况
名称: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文皓
成立日期:2022-03-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7LHEK66X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汾河路171号高科技走
廊工业坊14幢30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选矿;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
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材
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冶金专用设备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期货公司资产管
理业务(须经中国期货业协会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
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本次收购前 本次收购后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比例
深圳市中金 岭南有色金 属股份有限 公司189000.00 万 元63%269000.00万元89.6667%
农银金融资 产投资有限 公司50000.00万元16.6667%00.0000%
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31000.00万元10.3333%31000.00万元10.3333%
杭州光曜致 新钟泉股权 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30000.00万元10%00.0000%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99,928.29299,928.16
负债总额0.460.33
净资产299,927.83299,927.83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260
利润总额0.68-0.01
净利润0.68-0.01
(二)中金铜业
1.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89,183.771283万元
法定代表人:廖云军
成立日期:2006-02-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7850286511
注册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养殖区骨干路22号
经营范围:金、银、铜、镍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带
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氧(液化的、压缩的)、氩(液化的、
压缩的)、氮(液化的、压缩的)、硫酸(有效期限以许可
证为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本次收购前 本次收购后 
 出资额出资比 例出资额出资比例
中金岭南荣晟 (东营)投资 有限公司305156.2608127 3 万元62.3807 %305156.2608127 3 万元62.3807%
东营市润泽投 资管理有限公 司122654.0253413 3 万元25.0732 %00.0000%
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33158.83275265 万元6.7784%33158.83275265 万元6.7784%
工银金融资产 投资有限公司14480.81799752 万元2.9602%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东营东城支行13733.83437877 万元2.8075%00.0000%
深圳市中金岭 南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00%150868.6777176 2万元30.8409%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849,362.76906,832.29
负债总额277,830.58327,659.12
净资产571,532.18579,173.17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413,873.36974,127.07
利润总额56,352.9610,153.03
净利润44,391.417,721.57
三、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中金荣晟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
字(2025)0500401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金荣晟的
所有者权益为299,927.07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中金岭南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涉及中金岭
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 0787号),采用资产基础
法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中金荣晟股
东全部权益账面值299,927.07万元,评估值339,844.53万元。

(二)中金铜业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
字(2025)0500400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金铜业的
所有者权益为461,412.71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中金岭南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涉及山东中
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0682号),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
6月30日,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中金铜
业净资产账面值 461,412.71万元,评估值 554,300.40万元。

本次交易以中金荣晟及中金铜业截至2024年6月30日
经审计与评估的结果为参考依据,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协商
确定。协议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农银投资)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丙方(标的公司):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乙方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16.6667%的股权份额。

3、交易价格
乙方向甲方按照前述日期对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574,842,459.04元(大写:人民币伍亿柒仟肆佰捌拾
肆万贰仟肆佰伍拾玖元零肆分)。

4、支付方式
乙方承诺于2025年5月20日(含)前,将约定的股权
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股权变更登记
股权交割日为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
之日。自乙方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丙方应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6、权利义务的转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标的
股权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基于该标的股权而享有的表决
权、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有)以及其
他法律规定和丙方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相关义务由乙方
享有及承担。股权交割日后,如任何第三方基于甲方作为丙
方股东身份向甲方主张权利,则乙方应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甲方因此承担相应责任或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7、税收和费用
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丙方承
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二)《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工银金资)
1、协议主体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丙方(标的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乙方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2.9602%的股权份额。

3、交易价格及调整机制
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63,015,943.44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叁佰零壹万伍仟
玖佰肆拾叁元肆角肆分)。

鉴于目前尚有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十五冶”)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未完结,本次股权转
让价款暂按照十五冶再审胜诉支付股权转让款。乙方应向甲
方补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728,415.94元(大写:人民币贰
佰柒拾贰万捌仟肆佰壹拾伍元玖角肆分)。未来如十五冶异
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取得生效判决且十五冶胜诉,则不再补
差调整。

4、支付方式
乙方承诺于2025年6月25日,于收购管理人出具的调
整事项(如有调整)确认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

5、股权变更登记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丙方应办理完成本次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乙方
配合丙方于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转让的变更
登记。

6、权利义务的转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标的
股权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基于该标的股权而享有的表决
权、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有)以及其
他法律规定和丙方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相关义务由乙方
享有及承担。

7、税收和费用
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丙方承
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三)《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光曜致新)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杭州光曜致新钟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乙方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10%
的股权份额。

3、交易价格
当根据本合同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的
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47,059,178.08元(大写:人民币叁
亿肆仟柒佰零伍万玖仟壹佰柒拾捌元零捌分)。

4、支付方式
乙方承诺于2025年6月27日(含)前,将本协议约定
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股权变更登记
自乙方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丙方应办理完成本次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乙方
配合丙方于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转让的变更
登记。

6、权利义务的转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标的
股权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基于该标的股权而享有的表决
权、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有)以及其
他法律规定和丙方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相关义务由乙方
享有及承担。股权交割日后,如任何第三方基于甲方作为丙
方股东身份向甲方主张权利,则乙方应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甲方因此承担相应责任或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7、税收和费用
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丙方承
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四)《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农行东营东城支行)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
支行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丙方(标的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乙方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2.8075%的股权份额。

3、交易价格及调整机制
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54,608,822.77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肆佰陆拾万零捌
仟捌佰贰拾贰元柒角柒分)。

鉴于目前尚有十五冶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未完结,本
次股权转让价款暂按照十五冶再审胜诉支付股权转让款。乙
人民币贰佰伍拾捌万柒仟柒佰零伍元陆角)。未来如十五冶
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取得生效判决且十五冶胜诉,则不再
补差调整。

4、支付方式
乙方承诺于2025年6月26日,于收购管理人出具的调
整事项(如有调整)确认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

5、股权变更登记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
丙方应办理完成本次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乙方
配合丙方于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转让的变更
登记。

6、权利义务的转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股权
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基于该标的股权而享有的表决权、
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有)以及其他法
律规定和丙方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相关义务由乙方享有
及承担。

7、税收和费用
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丙方承
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五)《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东营润泽)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东营市润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丙方(标的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

3、交易价格及调整机制
乙方应现金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按照乙方及其子公司
在本协议签署前尚未收购的信托份额对应的甲方持有标的
公司股权(股权比例为10.9523%)价值作价,合计为人民币
603,134,391.75元(大写:人民币陆亿零叁佰壹拾叁万肆仟
叁佰玖拾壹元柒角伍分)。

鉴于目前尚有十五冶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未完结,本
次股权转让价款暂按照十五冶再审胜诉支付股权转让款。乙
方应在收到十五冶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生效判决书之日
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13,645,293.26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肆万伍仟贰
佰玖拾叁元贰角陆分)。未来如十五冶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
件取得生效判决且十五冶胜诉,则不再补差调整。

4、支付方式
乙方承诺于本协议各方签署完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将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
户。

5、股权变更登记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丙方应办理完成本次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乙方
配合丙方于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转让的变更
登记。

6、权利义务的转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标的
股权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基于该标的股权而享有的表决
权、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有)以及其
他法律规定和丙方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相关义务由乙方
享有及承担。

7、税收和费用
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丙方承
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五、 本次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事项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优
化资源配置,增强铜冶炼板块控制权。

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中金岭南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 中金岭南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股权转让协议》(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4. 《股权转让协议》(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5. 《股权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营东城支行);
6. 《股权转让协议》(杭州光曜致新钟泉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7. 《股权转让协议》(东营市润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5)0500401号);
9.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
购少数股东股权涉及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
0787号);
10. 《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众环
审字(2025)0500400号);
11.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
购少数股东股权涉及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 评报字[2025]第068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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