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中金岭南(000060):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1、2023年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通过参与破产重整方式并购了山东东营方圆 系企业,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公司引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农银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简称“农银投资”)、杭州光曜致新钟泉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曜致新”)三家财 务投资人共同设立了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荣晟”)持股平台(其中,中金岭南出资18.9 亿元,财务投资人合计出资11.1亿元),通过该平台控股破 产重整投资主体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铜业”)。其他债转股股东中国信达、东营市润泽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润泽”)、工银金融资产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金资”)、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东营东城支行”) 则按照初始转股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享有中金铜业股权。 中金铜业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为48.92亿元。 2、东营润泽是由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代表未获全额清偿 的普通债权人间接持有中金铜业股权的信托计划平台。公司 在2024年4月现金出资5.04亿元收购了全部境外债权人持有 的可转股债权,2024年12月底及2025年1月初又出资1.49亿元 收购了境内部分债权人持有的中金铜业信托权益,上述收购 完成后,公司已累计持有东营润泽约55.40%信托份额。上述 收购事项已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披露。 3、为履行公司对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20家公 司破产重整计划和有关协议安排,进一步提高对中金铜业及 中金荣晟的管理决策效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中金荣晟及中金铜业少数股权 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 中金铜业30.8409%股权,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中金荣晟 26.6667%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穿透持有中金铜业 86.7044%股权。 2025年5月20日,公司与农银投资签订了《中金岭南荣晟 (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农银投资向公司转 让中金荣晟16.6667%股权,对价为5.75亿元。 2025年6月16日,公司与工银金资签订了《山东中金岭南 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工银金资向公司转让山 东中金铜业2.9602%股权,对价为1.63亿元。 2025年6月25日,公司与农行东营东城支行签订《山东中 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农行东营东城支 行向公司转让中金铜业2.8075%股权,交易对价为1.55亿元。 2025年6月26日,公司与光曜致新签订《中金岭南荣晟 (东营)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光曜致新向公司转让 中金荣晟10%股权,对价为3.47亿元。 2025年6月30日,公司与东营润泽签订《山东中金岭南铜 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东营润泽转让中金铜业 10.9523%股权,对价为6.03亿元。 4、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农银投资 名称: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许多 成立日期:2017-08-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GP8H2H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1-118幢7层 701、702、703、8层、9层、10层北侧,1-141幢23层。 经营范围:(一)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 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二)对于未能转 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三)以债转股为目的投 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 (四)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 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五)发行金融债券;(六)通过 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七)对 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 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 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八)与 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九)经国务院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工银金资 名称: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 人独资) 注册资本:2,7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军伏 成立日期:2017-09-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R80HU09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滨路211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 心一期B幢19-20层 经营范围: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 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 重组、转让和处置;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 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依法依规面向合格 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 发行金融债券;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 融入资金;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 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 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 途;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经国务院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 权。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农行东营东城支行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金涛 成立日期:1992-1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864731513M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55号金融港 B座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 准文件所列地为准。(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报 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属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光曜致新 名称:杭州光曜致新钟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30,05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光慧南信(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 成立日期:2021-1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7C0JMF5U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号101室 -135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99.9834%的合伙份额,光慧南信(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0.0166%的合伙份额。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东营润泽 名称:东营市润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 人独资) 出资额:2,167,348.64269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志虎 成立日期:2023-06-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CMTAD82U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浏阳河路99号研发楼 一层1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 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民信托有限公司100%持股。 资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中金荣晟 1.基本情况 名称: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文皓 成立日期:2022-03-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7LHEK66X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汾河路171号高科技走 廊工业坊14幢30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选矿;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 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材 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 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冶金专用设备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期货公司资产管 理业务(须经中国期货业协会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 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1.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89,183.771283万元 法定代表人:廖云军 成立日期:2006-02-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7850286511 注册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养殖区骨干路22号 经营范围:金、银、铜、镍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带 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氧(液化的、压缩的)、氩(液化的、 压缩的)、氮(液化的、压缩的)、硫酸(有效期限以许可 证为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一)中金荣晟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 字(2025)0500401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金荣晟的 所有者权益为299,927.07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中金岭南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涉及中金岭 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 0787号),采用资产基础 法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中金荣晟股 东全部权益账面值299,927.07万元,评估值339,844.53万元。 (二)中金铜业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 字(2025)0500400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金铜业的 所有者权益为461,412.71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中金岭南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涉及山东中 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0682号),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 6月30日,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中金铜 业净资产账面值 461,412.71万元,评估值 554,300.40万元。 本次交易以中金荣晟及中金铜业截至2024年6月30日 经审计与评估的结果为参考依据,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协商 确定。协议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农银投资)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 丙方(标的公司):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乙方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16.6667%的股权份额。 3、交易价格 乙方向甲方按照前述日期对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574,842,459.04元(大写:人民币伍亿柒仟肆佰捌拾 肆万贰仟肆佰伍拾玖元零肆分)。 4、支付方式 乙方承诺于2025年5月20日(含)前,将约定的股权 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股权变更登记 股权交割日为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 之日。自乙方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丙方应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6、权利义务的转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标的 股权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基于该标的股权而享有的表决 权、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有)以及其 他法律规定和丙方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相关义务由乙方 享有及承担。股权交割日后,如任何第三方基于甲方作为丙 方股东身份向甲方主张权利,则乙方应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甲方因此承担相应责任或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7、税收和费用 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丙方承 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二)《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工银金资) 1、协议主体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 丙方(标的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乙方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2.9602%的股权份额。 3、交易价格及调整机制 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63,015,943.44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叁佰零壹万伍仟 玖佰肆拾叁元肆角肆分)。 鉴于目前尚有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十五冶”)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未完结,本次股权转 让价款暂按照十五冶再审胜诉支付股权转让款。乙方应向甲 方补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728,415.94元(大写:人民币贰 佰柒拾贰万捌仟肆佰壹拾伍元玖角肆分)。未来如十五冶异 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取得生效判决且十五冶胜诉,则不再补 差调整。 4、支付方式 乙方承诺于2025年6月25日,于收购管理人出具的调 整事项(如有调整)确认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 5、股权变更登记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丙方应办理完成本次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乙方 配合丙方于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转让的变更 登记。 6、权利义务的转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标的 股权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基于该标的股权而享有的表决 权、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有)以及其 他法律规定和丙方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相关义务由乙方 享有及承担。 7、税收和费用 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丙方承 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三)《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光曜致新)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杭州光曜致新钟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乙方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10% 的股权份额。 3、交易价格 当根据本合同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的 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47,059,178.08元(大写:人民币叁 亿肆仟柒佰零伍万玖仟壹佰柒拾捌元零捌分)。 4、支付方式 乙方承诺于2025年6月27日(含)前,将本协议约定 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股权变更登记 自乙方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丙方应办理完成本次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乙方 配合丙方于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转让的变更 登记。 6、权利义务的转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标的 股权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基于该标的股权而享有的表决 权、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有)以及其 他法律规定和丙方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相关义务由乙方 享有及承担。股权交割日后,如任何第三方基于甲方作为丙 方股东身份向甲方主张权利,则乙方应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甲方因此承担相应责任或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7、税收和费用 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丙方承 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四)《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农行东营东城支行)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 支行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 丙方(标的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乙方受让甲方持有标的公司 2.8075%的股权份额。 3、交易价格及调整机制 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54,608,822.77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肆佰陆拾万零捌 仟捌佰贰拾贰元柒角柒分)。 鉴于目前尚有十五冶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未完结,本 次股权转让价款暂按照十五冶再审胜诉支付股权转让款。乙 人民币贰佰伍拾捌万柒仟柒佰零伍元陆角)。未来如十五冶 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取得生效判决且十五冶胜诉,则不再 补差调整。 4、支付方式 乙方承诺于2025年6月26日,于收购管理人出具的调 整事项(如有调整)确认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 5、股权变更登记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 丙方应办理完成本次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乙方 配合丙方于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转让的变更 登记。 6、权利义务的转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股权 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基于该标的股权而享有的表决权、 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有)以及其他法 律规定和丙方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相关义务由乙方享有 及承担。 7、税收和费用 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丙方承 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五)《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东营润泽)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东营市润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 丙方(标的公司):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2、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全部标的股权。 3、交易价格及调整机制 乙方应现金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按照乙方及其子公司 在本协议签署前尚未收购的信托份额对应的甲方持有标的 公司股权(股权比例为10.9523%)价值作价,合计为人民币 603,134,391.75元(大写:人民币陆亿零叁佰壹拾叁万肆仟 叁佰玖拾壹元柒角伍分)。 鉴于目前尚有十五冶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未完结,本 次股权转让价款暂按照十五冶再审胜诉支付股权转让款。乙 方应在收到十五冶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件生效判决书之日 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13,645,293.26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肆万伍仟贰 佰玖拾叁元贰角陆分)。未来如十五冶异议优先债权诉讼案 件取得生效判决且十五冶胜诉,则不再补差调整。 4、支付方式 乙方承诺于本协议各方签署完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将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 户。 5、股权变更登记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丙方应办理完成本次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乙方 配合丙方于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本次转让的变更 登记。 6、权利义务的转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全额收到本协议项下标的 股权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基于该标的股权而享有的表决 权、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如有)以及其 他法律规定和丙方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及相关义务由乙方 享有及承担。 7、税收和费用 本协议因股权转让发生的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丙方承 担。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五、 本次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事项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优 化资源配置,增强铜冶炼板块控制权。 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中金岭南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 中金岭南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股权转让协议》(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4. 《股权转让协议》(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5. 《股权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营东城支行); 6. 《股权转让协议》(杭州光曜致新钟泉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7. 《股权转让协议》(东营市润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5)0500401号); 9.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 购少数股东股权涉及中金岭南荣晟(东营)投资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5]第 0787号); 10. 《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众环 审字(2025)0500400号); 11.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 购少数股东股权涉及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 评报字[2025]第068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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