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00245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
证券简称:欧菲光 证券代码:002456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年 6月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6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4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欧菲光提供,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欧菲光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欧菲光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2、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4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进行公示。截至2024年3月14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异议记录。2024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4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向20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3,645.4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5元/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6月21日。 7、2024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年6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83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8,745.7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12元/份。 8、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8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80.10万份予以注销;5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成,对其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94.56万份予以注销,共计注销774.66万份股票期权。鉴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93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行权价格为7.12元/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51.68万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2项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2项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鉴于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6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3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成,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5.964万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共计回购注销413.564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时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4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6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61.168万股。 (二)本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外籍激励对象名单调整 为规范本次激励计划关于外籍激励对象的证券账户管理,确保激励股票期权登记至相关激励对象的证券账户,根据外籍激励对象的护照等身份证明信息,将部分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姓名规范表述如下:
鉴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14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5.00万股,38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期权39.50万份,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212人调整为1,17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4,000.00万股调整为3,985.00万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9,100.00万份调整为9,060.50万份。 3、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过程中,鉴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中,2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限制性股票339.57万股。本激励计划实际登记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25名调整为202名,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985.00万股调整为3,645.43万股。 4、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鉴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中,80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期权314.80万份。本激励计划实际登记完成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163名调整为1,083名,授予登记股票期权数量由9,060.50万份调整为8,745.70万份。 5、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86名离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9名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成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74.66万份予以注销。 6、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3名离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名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成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3.564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6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成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分为“C(含C)以上”与“D”两档。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达到“C(含C)以上”,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3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5.964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413.564万股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45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13.564万股,占回购前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1.34%,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2%。回购总金额为1,840.36万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6月2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6月20日届满。 2、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590038号),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38.18万元,剔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全部股份支付费用12,602.10万元(详见2024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40.28万元,已达到《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相应后续手续并进行信息披露。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吴若斌 联系电话:021-52588686 传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 639号 邮编:20005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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