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生物(430685):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4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 6月 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人。 董事张思远、朱云国、寿淼钧、毛磊、罗春华、梅乐和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募投项目“生命科学仪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技术服务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整体经营规划的考虑,为了更好的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新芝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聘任谭文芳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分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通过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与创新杭州分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及时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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