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00271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33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9日以电话和专人送 达的方式发出,于6月23日下午14:30分在郴州市苏仙区 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316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 会议由董事长李光梅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定了《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6月 23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李光梅女士、康如龙先生、赵雄飞先生、杨阳女士属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 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次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李光梅女士、康如龙先生、赵雄飞先生、杨阳女士属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 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次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为保证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 划的以下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 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 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 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 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 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 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 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 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 整,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 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 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 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 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 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 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 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 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 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李光梅女士、康如龙先生、赵雄飞先生、杨阳女士属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 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次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 内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回购资金总额: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530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 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2、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本数,不超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150%)。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 他除权除息事项的,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 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 4、回购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5元/股测算, 当回购金额为上限人民币 10,530万元时,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2,10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5%;当回购 金额为下限人民币 6,000万元时,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 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 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 长期限。 6、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 起 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 策实行。 李光梅女士、康如龙先生、赵雄飞先生、杨阳女士属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 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次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内容: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 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 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 有关的各项事宜;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 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等情况,对本次回购有关 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 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进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上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李光梅女士、康如龙先生、赵雄飞先生、杨阳女士属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 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次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总经理康如龙先生提名,提请聘任张鑫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该议案。 (七)《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内容:鉴于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5年7 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 案: 1、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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