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300604):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时间:2025年06月24日 22:40:59 中财网
原标题:长川科技: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4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创智街500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提案数:(10)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 格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 排
2.08上市地点
2.0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2.10决议有效期
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5.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00《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议案》;
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1、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提示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上述第1-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7月8日(星期二:8:30-11:30、14:00-17:00) 2、现场登记地点:公司前台。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7月8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
邮编:310051
联系人:长川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5096193
联系传真:0571-8883018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创智街500号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长川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5096193
联系传真:0571-88830180
联系邮箱:Investor@hzcctech.cn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创智街500号长川科技二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310051
六、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04
2、投票简称:长川投票
3、具体流程:非累积投票议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1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投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 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作 为投票对 象的子提 案数:(10)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 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 式   
2.0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 式和发行价格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 分配利润的安排   
2.08上市地点   
2.0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投向   
2.10决议有效期   
3.00《关于公司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4.00《关于公司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6.00《关于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   
7.00《关于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8.00《关于公司未来三 年(2025-2027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9.00《关于设立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的议 案》;   
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

附件三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 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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