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301370):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370 证券简称:国科恒泰 公告编号:2025-032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暨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发生变更,股东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致,不涉及各股东持股数量变动;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丰鼎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丰鼎嘉”)、西藏国科鼎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鼎奕”)、国科金源(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科嘉和金源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嘉和金源”)、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科瑞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瑞鼎”)出具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告知函》,国科瑞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国科盈泰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国科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由王戈先生变更为王颂先生。国科瑞鼎已于近日完成委派代表变更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前,国科瑞鼎与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嘉和金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296,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003%,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9.2719%。 变更后,国科瑞鼎与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嘉和金源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国科瑞鼎与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嘉和金源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国科瑞鼎合计持有公司 6,069,4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998%(以剔除回购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下同),不再为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嘉和金源仍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7,227,0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72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构成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互为一致行动人。合伙企业因不涉及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因此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参照该等规定认定一致行动人。由于此前股东国科瑞鼎、国科嘉和金源、国丰鼎嘉、国科鼎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均为王戈先生,因此,国科瑞鼎、国科嘉和金源、国丰鼎嘉、国科鼎奕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戈先生已不再担任国科瑞鼎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上述股东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因此,国科瑞鼎与国科嘉和金源、国丰鼎嘉、国科鼎奕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即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国科瑞鼎及其一致行动人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嘉和金源合计持有公司 43,296,5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2719%,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国科瑞鼎与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嘉和金源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国科瑞鼎合计持有公司6,069,4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998%。 (2)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国科嘉和金源合计持有公司 37,227,0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721%,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后的国科瑞鼎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无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变更未涉及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变化及其认缴出资额变化,未涉及公司现有股东结构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既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稳步发展。 五、其他说明 由于权益变动前国科瑞鼎、国科嘉和金源、国丰鼎嘉、国科鼎奕合计持股比例超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国科瑞鼎与国科嘉和金源、国丰鼎嘉、国科鼎奕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日起六个月内,仍需共同遵守减持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告知函》;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科瑞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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