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宇股份(301585):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585 证券简称:蓝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1,344,518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 5,442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28%,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6月 20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并于 2024年 12月 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 18,965,75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072%,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 61,034,24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928%。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8日实施完成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本总额由 80,000,000股变更为 104,0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24,655,482股;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79,344,51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344,5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2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起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1,030.00万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 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03.4245万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 10.04%,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7%。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6月 20日(星期五)。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1,344,5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2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5,442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6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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