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000826):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0:56:19 中财网
原标题:启迪环境:关于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司法拍卖标的物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启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启迪”)、珠海启迪绿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绿源”)合计持有的公司107,508,135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54%。

若上述股份拍卖成功,启迪科服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法院招待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ifa.jd.com/)获悉北京金融法院将于2025年7月14日10时至2025年7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公司 5%以上股东启迪科服所持公司股份 500,000股、公开拍卖珠海启迪所持公司股份82,818,938股以及启迪绿源所持公司股份24,189,197股。
目前处于拍卖公示期,若本次拍卖成功,启迪科服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 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拍卖 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其与一 致行动人 所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是否为 限售股 及限售 类型拍卖时 间拍卖申 请人执行 机构执行 场所
启迪科 技服务 有限公 司500,000100%0.47%0.04%2025年 7月14 日10 时至 2025年 7月15 日10 时止 (延时 除外)中国农 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自 贸试验 区分行北京 金融 法院京东 网司 法拍 卖平 台
珠海启 迪投资 有限公 司82,818,938100%77.04%5.81%    
珠海启 迪绿源 投资有 限公司24,189,197100%22.5%1.70%    
(1)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启迪科服发出的《告知函》,因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北京金融法院将于2025年7月14日10时至2025年7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启迪科服持有的公司500,000股股票。

(2)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珠海启迪发出的《告知函》,因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北京金融法院将于2025年7月14日10时至2025年7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珠海启迪持有的公司82,818,938股股票。

(3)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启迪绿源发出的《告知函》,因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北京金融法院将于2025年7月14日10时至2025年7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启迪绿源持有的公司24,189,197股股票。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目前,启迪科服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启迪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启迪绿源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7,508,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4%,上述股份均被司法冻结。

107,508,135股,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7.54%。启迪科服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份拍卖完成后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鉴于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拍卖实施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本次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事项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司法拍卖若部分或全部成功实施,将可能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要求。公司将及时关注此事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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