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普食品(836422):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836422 证券简称:润普食品 公告编号:2025-054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普食品”)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 2025年 6月 16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由于董事潘如龙、熊新国、张爱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受益人,需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因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等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9日,公司向全体员工就核心员工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未对提名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 2、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0日就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 4、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发布《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发行的2,708,500股将于2020年12月1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并公开转让。 5、2023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因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和新三板改革,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表述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68)、《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69)。 6、2023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详见《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7、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会议、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详见《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8、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以下两个日期的较晚者之后进行二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参与对象持有的已解除限售的本计划份额(不含已回购且未再次授予的份额)对应的剩余未解除限售的公司股票数量。 (1)本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首次解除限售条件达成; (2)公司实现沪深交易所上市12个月或本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已满54个月(自本计划涉及的定向发行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后。法律法规另有更严格之规定的,从其规定。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股票期间,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等事宜等获得的股份形式的孳息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安排与本计划初始持有的公司股票相同,若公司对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2、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本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首次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本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已满54个月。 3、本次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与已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与已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1、授予价格:2.00元/股 2、本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人数:25人 3、本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35.425万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且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份额解除限售。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禁后的后续安排 满,且对应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已解除限售,则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可立即解除限售。 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后,持有人代表应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及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出售本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并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分配原则决定变现资金的分配。 3、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及季度报告公告前1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计划的存续期为非固定期限,终止时点为以下两个日期的较晚者起的 1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1、公司实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12个月后。 2、本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已满54个月,自本计划涉及的定向发行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当本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计划终止。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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