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微电子(300456):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摘要

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0:15:28 中财网

原标题:赛微电子: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本报告书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报告书摘要不作为交易对方的参考文件,交易对方关于交易标的资产的资产质量、经营收益变化,由交易对方自行负责。交易对方若对交易标的及交易方案存在疑问,应咨询买方律师、会计师或财务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情况出具承诺函,保证其将及时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承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现金出售资产 
交易方案简介本次交易方案系上市公司向 Bure、Creades等七名交易对方转让全资子 公司瑞典 Silex控制权。即,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运通电子拟以现金交易 的方式向 Bure、Creades等七名交易对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瑞典 Silex 4,410,115股股份。转让前,瑞典 Silex向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分红 2.50 亿瑞典克朗。 鉴于管理层持股平台 Silexpartners持有瑞典 Silex 2,205,058份认股权证, 经评估该部分认股权证价值为 7.28亿瑞典克朗,经各方协商,同意该部 分认股权证作价 5.25亿瑞典克朗并变更行权方案。具体为瑞典 Silex在 本次交易交割前向 Silexpartners上层所有股东(15名瑞典 Silex管理层) 发行 928,445股股份(价值 5.00亿瑞典克朗,占发行完成后瑞典 Silex 9.52%股份)及支付 0.25亿瑞典克朗现金,瑞典 Silex注销 Silexpartners 所持有的上述认股权证;上述发行完成后,瑞典 Silex管理层以现金方式 向 Bure等七名买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瑞典 Silex 292,462股股份。 上述事项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瑞典 Silex 45.24% 股份,瑞典 Silex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 
交易价格经各方协商,瑞典 Silex初始作价基础为 55.25亿瑞典克朗,在此基础上 扣减对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分红 2.50亿瑞典克朗,并扣减支付 Silexpartners的 0.25亿瑞典克朗,最终瑞典 Silex整体作价 52.50亿瑞典 克朗(以 2025年 5月 30日汇率中间价 SEK/CNY0.7509折算成人民币 为 394,222.50万元),对应本次 4,410,115股股份(占交易完成后瑞典 Silex股份总数的 45.24%)的转让价格为 23.75亿瑞典克朗(以 2025年 5月 30日汇率中间价 SEK/CNY0.7509折算成人民币为 178,338.75万 元)。 
交易标的名称瑞典 Silex 4,410,115股股份(占交易完成后瑞典 Silex股份 总数的 45.24%)
 主营业务MEMS芯片工艺开发及晶圆制造
 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 ?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是 □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 ?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 ?无 
其它需特别说 明的事项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交易 标的 名称基准 日评估 方法评估结果增值率本次拟交 易的权益 比例交易价格其他说明
瑞典 Silex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益 法315,753.49 万元人民币250.77%45.24%237,500.00 万瑞典克朗本次交易中, 上市公司采取 竞争性谈判方 式,并最终选 取综合条件最 优的交易方 案,因此交易 作价高于评估 结果。
(三)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 权益比例支付方式 交易价格
   现金对价其他 
1Bure、Creades 等七名交易对方瑞典 Silex 4,410,115股股份 (占交易完成后 瑞典 Silex股份总 数的 45.24%)237,500.00万 瑞典克朗-237,500.00万 瑞典克朗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 MEMS芯片的工艺开发及晶圆制造,以及半导体设备业务。公司在国内外拥有多座中试平台及量产工厂,在瑞典拥有一座成熟运转的 MEMS晶圆工厂,内含两条 8英寸产线;在北京拥有一座已建成运营、具备规模产能的 MEMS晶圆工厂,内含一条 8英寸产线,公司正在推动产能从当前的 1.5万片/月向 3万片/月分阶段扩充,并持续扩大晶圆类别及客户领域。公司同时正在打造先进的晶圆级封装测试能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从工艺开发、晶圆制造到封装测试的系统化高端制造服务。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瑞典 Silex是上市公司经营 MEMS芯片工艺开发及晶圆制造业务的重要境外运营主体。由于国际地缘政治环境日趋复杂,瑞典 Silex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上市公司决定在瑞典 Silex仍具备良好市场价值的情况下推进其控制权出售,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利益,避免潜在价值减损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瑞典 Silex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相较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还生产包括微针、光开关等产品,前述部分产品上市公司尚处于工艺开发阶段。本次交易完成后,短期内上市公司将无法为客户提供前述产品,产品丰富度、境外业务收入、整体业务规模将有所降低。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集中资源重点发展并深化运营位于北京的MEMS晶圆工厂,持续打造更加聚焦、更加自主可控且产能持续扩张、更具发展潜力的境内 MEMS工艺平台及产线,把握住中国半导体产业崛起的市场机遇。

本次交易完成后,MEMS芯片工艺开发及晶圆制造业务仍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构成,公司整体业务布局未发生实质变化。同时,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获得较为可观的交易对价,充裕的资金也将为上市公司未来在符合公司战略方向领域积极寻找并把握新的投资与并购机会奠定坚实基础。综上,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显著降低因地缘政治导致的海外业务经营风险,推动上市公司重心转移及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动,因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天圆全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 12月 31日  
 实际数备考数变动率
资产总额(万元)701,133.78838,027.2219.52%
负债总额(万元)162,217.40105,527.60-34.95%
所有者权益(万元)538,916.38732,499.6135.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万元)492,359.70685,942.9339.32%
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  
 实际数备考数变动率
营业收入(万元)120,471.5634,750.46-71.15%
净利润(万元)-25,525.60-35,674.74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16,999.41-27,148.55不适用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 12月 31日/2024年度  
 实际数备考数变动率
流动比率(倍)3.118.16162.38%
速动比率(倍)2.347.22208.55%
资产负债率(%)23.1412.59下降 10.5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37不适用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 701,133.78万元,负债总额为162,217.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3.1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 838,027.22万元,负债总额为 105,527.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2.59%。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有所提升,主要系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获取的现金对价金额较高,高于标的公司总资产金额;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及资产负债率在交易完成后均有所降低。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为 120,471.56万元,净利润为-25,525.6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为 34,750.46万元,净利润为-35,674.7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7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规模降幅较大,亏损有所扩大。上市公司通过出售标的公司控制权,将显著降低因地缘政治导致的海外业务经营的不确Silex将成为上市公司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仍保留瑞典 Silex 45.24%股份,未来预计通过分红以及瑞典 Silex的价值提升等形式继续获取投资收益。

三、本次重组涉及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 6月 1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原则性同意。

2、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完成内部决策程序。

(二)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有瑞典 FDI审查申报义务的投资方向瑞典 FDI审查机构提起 FDI申报并通过审查;
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必须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上述决策及审批程序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决策和审批程序以及最终完成决策和审批程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重组报告书摘要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发表原则性意见如下:“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人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重组报告书摘要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交易中,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以过户完成为准),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违反规定进行减持的,本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并就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依法承担因此给公司或其投资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交易中,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以过户完成为准),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违反规定进行减持的,本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并就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依法承担因此给公司或其投资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将切实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摘要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
在本次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三)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对于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以确保交易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相关议案进行审议。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的意见。

(四)股东大会表决及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召开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前提醒股东参加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五)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六)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1、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 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天圆全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12月 31日/2024年度  
 实际数备考数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120,471.5634,750.46-71.15%
净利润-25,525.60-35,674.74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16,999.41-27,148.55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37不适用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为 120,471.56万元,净利润为-25,525.6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为 34,750.46万元,净利润为-35,674.7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7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规模降幅较大,亏损有所扩大。上市公司通过出售标的公司控制权,将显著降低因地缘政治导致的海外业务经营的不确定性,并集中资源和精力重点投入国内核心业务。

2、上市公司对填补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根据备考财务数据,上市公司 2024年的备考基本每股收益低于公司实际每股收益。为应对未来可能存在的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1)高效利用交易回笼资金,巩固主业发展根基
公司将充分利用通过本次交易回笼的现金,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更充裕的资金支持。公司所获资金除加速产品技术迭代、扩大本土产能外,亦将持续寻求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优质标的,推动技术协同与规模效应提升,持续提升主营业务的全球竞争力与盈利水平,为股东价值回报构筑更为坚实的根基。

(2)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转型、日常经营、发展必要的资金需求之余,重视并有效控制公司的日常经营风险和资金风险,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持续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并相应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

3、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关的补偿责任。”
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5、如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关的补偿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有瑞典 FDI审查申报义务的投资方向瑞典 FDI审查机构提起 FDI申报并通过审查;
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必须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本次交易未取得批准或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本次交易还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交易被延期、取消、或未通过审议的风险。此外,如交易双方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发生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均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也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交易双方又计划重新启动交易的,则交易方案、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摘要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资产交割的风险
本次交易协议已对本次交易双方需履行的义务、交割条件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办理交割、过户或变更登记手续,则本次交易仍存在终止交易、以及标的资产无法交割履约的风险。

(四)关于交易协议违约的风险
本次交易协议已就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内容包括标的资产转让及其对价、交割先决安排及交割、陈述与保证、违约责任、终止、保密等。

尽管如此,仍存在因客观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交易对方可能违约的风险。

如交易对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足额支付对价或履行其他义务,则本次交易存在价款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或交易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本次交易尚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函的风险
根据相关借款合同/融资协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应就本次交易取得相关债权人的书面同意。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鉴于上市公司为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暂未与相关债权人展开沟通,亦暂未取得债权人的书面同意。本报告书摘要披露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借款合同/融资协议的规定和要求,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争取尽早获得相关债权人的同意函,但仍存在不能及时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函,从而面临被要求提前偿付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规模及业绩下降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瑞典 Silex将由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业绩方面,2023年度、2024年度瑞典 Silex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8.51%、71.60%,本次出售将导致公司 MEMS业务规模下降。此外,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亏损亦将有所扩大。产品方面,相较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还生产包括微针、光开关等产品,前述部分产品上市公司尚处于工艺开发阶段。本次交易完成后,短期内上市公司将无法为客户提供前述产品,产品丰富度将有所降低。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经营规模及业绩下降的风险。

(二)持续亏损的风险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 2024年度备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148.55万元,若上市公司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面临持续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持续亏损的风险。

(三)上市公司北京 8英寸 MEMS产线产能爬坡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北京 8英寸 MEMS产线定位于规模量产线,产能处于持续扩充状态,截至 2024年末已实现产能 15,000片晶圆/月。由于面向客户需求产品的工艺开发、产品验证及批量生产需要经历一个客观的爬坡过程,虽然在报告期内北京8英寸 MEMS产线业务以及涉足的产品及客户类别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但已实现量产的晶圆品类仍相对较少,大部分仍处于工艺开发、产品验证或风险试产阶段。上市公司北京 8英寸 MEMS产线的产能爬坡需要特定周期,提醒投资者注意北京 8英寸 MEMS产线产能爬坡进度不达预期的相关风险。

(四)新兴行业的创新风险
公司 MEMS主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也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的科技前沿攻关领域,该产业技术进步及迭代迅速,要求行业参与者不断通过新技术/工艺的研究和新产品的开发以应对下游需求的变化。如公司对新技术/工艺、新产品的投入不足,或投入方向偏离行业创新发展趋势或未能符合重要客户需求的变化,将会损害公司的技术优势与核心竞争力,从而给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五)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 MEMS主业直接参与全球竞争,竞争对手既包括博世、惠普、意法半导体、台积电等境外企业,又包括芯联集成、广州增芯、华鑫微纳、上海先进、华虹宏力、华润微士兰微等含 MEMS业务的境内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考仍将为上市公司参股子公司,因此预计未来一定期间内上市公司与瑞典 Silex之间不会产生直接竞争。

MEMS芯片属于技术、智力及资金密集型行业,涉及电子、机械、光学、医学等多个专业领域,技术开发、工艺创新及新材料应用水平是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若公司不能正确判断未来市场及产品竞争的发展趋势,不能及时掌控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不能坚持技术创新或技术创新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将存在技术创新迟滞、竞争能力下降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本次交易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而背离其投资价值,直接或间接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后股票价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

(二)外部环境及经济变化风险
外部环境及国际政治经济局势的变化、汇率的波动、特定国家及地区的反垄断法、制裁法或者竞争法的政策的变化都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次交易各方的利益及交易的进程,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有关风险。

(三)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上市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进程及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目 录
声 明 ............................................................................................................................ 1
一、上市公司声明 .................................................................................................... 1
二、交易对方声明 .................................................................................................... 2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 3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 ................................................................................ 4
三、本次重组涉及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7
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重组报告书摘要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8 五、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9 重大风险提示 ............................................................................................................. 14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14
二、上市公司相关的风险 ...................................................................................... 15
三、其他风险 .......................................................................................................... 17
目 录 .......................................................................................................................... 18
释 义 .......................................................................................................................... 19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22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22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24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26
四、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 27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 30
六、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 30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重组报告书摘要、本 报告书摘要《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摘要》
重组报告书《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 案)》
赛微电子、本公司、公 司、上市公司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杨云春
赛莱克斯国际北京赛莱克斯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北京瑞通芯源半导 体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赛莱克斯北京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原为纳微矽磊国 际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系赛莱克斯国际控股子公司
标的公司、赛莱克斯、 瑞典 Silex、Silex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Silex Microsystems AB,注册在瑞典, 为赛莱克斯国际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从事微机电系统 (MEMS)产品工艺开发及代工生产业务
运通电子、GAE运通电子有限公司(GLOBAL ACCESS ELECTRONICS LIMITED),为赛莱克斯国际 100%持股的在香港设立的控 股型公司,本次交易前持有瑞典 Silex 87.80%的股份
标的资产、出售资产赛微电子全资子公司运通电子持有的瑞典 Silex 4,410,115 股股份(占交易完成后瑞典 Silex股份总数的 45.24%)
Silexpartners AB、 SilexpartnersSilex的管理层持股平台 Silexpartners AB
Silex PropertiesSilex Properties AB,曾用名 Corem Science Fastighets AB, 系 Silex的全资子公司
交易对方 Bure、Creades等七名 交易对方Bure、Creades、AB Gren、Tham Invest、Tom Enterpris、3S Invest、SEB
15名瑞典 Silex管理 层Anna R?dberg、Edvard K?lvesten、Erica Falsen、H?kan Westin、Katharina Fernqvist、Lars Hagdahl、Martin Hedstr?m、 Mats Ljung、Matts Rydberg、Niklas Svedin、Robert Hulthé n、Roland Nilsson、Thomas Ericson、Tomas Bauer、Ulf Cedergren等 15名瑞典 Silex管理层
BureBure Equity AB,一家设立于瑞典的有限责任公司
CreadesCreades AB (publ),一家设立于瑞典的有限责任公司
AB GrenAktiebolag Grenspecialisten,一家设立于瑞典的有限责任公 司
ThamTham Special Investment AB,一家设立于瑞典的有限责任 公司
Tom EnterpriseTomEnterprise Private AB,一家设立于瑞典的有限责任公 司
3S Invest3S Invest AB,一家设立于瑞典的有限责任公司
SEBSEB-Stiftelsen, Skand Enskilda Bankens Pens.Stif,一家设立 于瑞典的养老基金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本次出售上市公司向 Bure、Creades等七名交易对方转让全资子公 司瑞典 Silex控制权
《股份买卖协议》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 regarding shares in Silex Microsystems AB between the Sellers and the Buyers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2023年、2024年
评估基准日2024年 12月 31日
《公司章程》《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6号格式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瑞典 FDI审查瑞典外商直接投资审查
ISP瑞典战略产品检验局(the Swedish Inspectorate of Strategic Products)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 联合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顾问、金杜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天圆全会计师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兴业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瑞典律师MAQS Advokatbyr?
《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审计报告》天圆全会计师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天圆全审字 [2025]000947号)
《备考审阅报告》天圆全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天圆全阅字 [2025]000001号)
《资产评估报告》天健兴业出具的《运通电子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 Silex Microsystems AB部分股权而涉及的 Silex Microsystems AB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5] 第 0995号)
《法律意见书》金杜律师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北 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之法律意见书》
集成电路、ICIntegrated Circuit,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采用一定的 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 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 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 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IDM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er,整合器件制造商,又称为集 成器件制造商,指自行进行芯片的设计、制造及封测,掌 握芯片设计与生产制造工艺的半导体公司
MEMS、微机电系统Micro-Electro-Mechanical Systems的缩写,即微电子机械系 统,简称为微机电系统,是指由基于 Micro-machining技术 制造的微传感芯片(或微执行芯片),和控制/处理芯片 (ASIC)组成的微型电子机械系统,MEMS能够将信息的 获取、处理和执行集成在一起,是一种将微电子技术与微 机械工程融合到一起、具有多功能的工业技术及相应的集 成系统。MEMS能够大幅度地提高系统的自动化、智能化 水平
晶圆硅半导体集成电路制作所用的硅晶片,由于其形状为圆形, 故称为晶圆;在硅晶片上可加工制作成各种电路元件结构, 而成为有特定电性功能之 IC产品
晶圆代工芯片设计企业将设计方案完成后,由芯片代工企业通过采 购晶圆材料、光刻、刻蚀、离子注入等加工工艺制造出芯 片
意法半导体ST Microelectronics N.V.
台积电中国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1)本报告书摘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2)本报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3)2023年 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按照 2023年 12月 31日中国银行发布的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1瑞典克朗=0.7110元人民币);2024年 12月 3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金额按照中国银行发布的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1瑞典克朗=0.6565元人民币);2023年利润表相关科目按照 2023年中国银行发布的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平均值(汇率中间价平均值=月末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之和÷12)折算(1瑞典克朗=0.6685元人民币);2024年利润表相关科目按照 2024年中国银行发布的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平均值折算(1瑞典克朗=0.6732元人民币)。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自 2015年公司发起收购瑞典 Silex以来,已成功实现多方共赢
2015年公司发起收购瑞典 Silex控制权,在过去 10年中公司与瑞典 Silex真诚合作、共迎挑战,在产业与财务方面均实现了共同成长。尽管当前公司对本次瑞典 Silex股权交易作出了慨然务实的决策,但回顾并购 10年以来的历程,本起跨境产业并购实现了多方共赢的结果:一方面在推动促进瑞典 Silex实现优异发展的同时,公司也通过该次国际并购取得了良好的财务收益回报;另一方面,该次国际并购成功助力公司实现战略转型并通过长期奋斗有力地推动了国内MEMS产业的自主发展。

2、国际地缘政治环境日趋复杂,瑞典 Silex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为瑞典 Silex。上市公司于 2016年 8月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对瑞典 Silex控制权的收购。目前,上市公司通过运通电子、赛莱克斯国际合计间接持有瑞典 Silex 100.00%的股份,瑞典 Silex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瑞典 Silex成立于 2000年,专注于 MEMS芯片的工艺开发及代工业务,是全球领先的 MEMS芯片制造商。上市公司前期收购瑞典 Silex的主要目的系掌握国际领先的 MEMS制造技术,并依托瑞典 Silex成熟的制造技术和生产管理模式,培养上市公司的 MEMS生产能力,推动我国 MEMS产业化进程。

近年来,国际地缘政治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同时半导体产业在全球地缘政治博弈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经济全球化与国际产业链分工协作面临挑战。由于国际局势的日趋紧张及复杂化,瑞典 Silex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显著增加。若公司继续维持对瑞典 Silex的控股地位,其业务运营与发展面临的地缘政治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可能上升,包括但不限于其与关键客户及供应商伙伴持续稳定合作的潜在挑战,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瑞典 Silex经营风险和价值受损风险。为审慎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最大程度缓解地缘政治环境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慎重研究,拟通过本次交易出售瑞典 Silex控制权,同时保留部分少数股权,继续享有瑞典 Silex业务增长收益、保持境内外协作沟通纽带,并为海外业务运营创造更具韧性的发展条件。

3、赛莱克斯北京产线已取得积极进展,正持续推进产能爬坡
2020年 9月,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赛莱克斯北京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的“8英寸 MEMS国际代工线建设项目”(FAB3)正式通线投产运行。

2020年 10月,瑞典战略产品检验局(ISP)要求针对瑞典 Silex与赛莱克斯北京之间的交易进行审查。2021年 10月,瑞典 Silex提交的向赛莱克斯北京出口 MEMS技术和产品的许可申请被瑞典 ISP否决。自 2020年第四季度起,瑞典Silex与赛莱克斯北京的技术合作即处于中止状态,公司北京 FAB3需要依靠自身积累工艺,自主推动从工艺开发到产品验证、规模量产的业务过程。

近年来,赛莱克斯北京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自主积累基础工艺,积极推动公司在本土形成和提升 MEMS生产制造能力。目前赛莱克斯北京已实现硅麦克风、BAW滤波器、微振镜、超高频器件的量产,正在进行小批量试产 MEMS气体传感器、生物芯片、惯性加速度计、惯性测量单元(IMU)等,同时对于压力、温湿度、硅光子、振荡器、3D硅电容、超声波换能器、喷墨打印头、磁性传感器等 MEMS芯片、器件及模块,正积极从工艺开发向验证、试产、量产阶段推进。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在瑞典 Silex仍具备良好市场价值的情况下调整控制权结构,降低地缘政治不确定性风险,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的核心目的是上市公司在瑞典 Silex仍具备良好市场价值和业务基础的情况下调整瑞典子公司控制权,降低地缘政治不确定性风险。在当前环境下推进瑞典 Silex控制权出售,有助于为 Silex寻求更稳定的经营环境,使其能够有效应对国际政治环境变化带来的经营不确定性,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利益,避免潜在价值减损风险。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保留瑞典 Silex约 45%股份,能够持续获取稳定投资收益,并保留了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后续公司亦将探索境内外资源的协作路径,为上市公司业务布局提供持续稳定支撑。因此,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面临海外业务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情形下的最优应对方案,有利于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回笼资金并集中资源,重点聚焦和投入国内业务,并积极寻求符合公司战略方向的优质并购机会
本次交易属于一项公司历时 10年、当前进行务实决策的跨境产业投资并购,一方面在推动促进瑞典 Silex实现优异发展的同时,公司也从境外取得了较好的财务收益回报;另一方面,该次并购助力公司实现了战略转型并有力推动了国内MEMS产业的自主发展,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还将获得更多增量资源以投资国内。

本次交易预计将为上市公司带来可观的现金流入,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回笼资金并集中资源,在国家推动以半导体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背景下,进一步聚焦和投入于国内核心业务,巩固和提升上市公司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并为我国打造自主可控的半导体产业链贡献力量。同时,充裕的资金也将增强上市公司的财务灵活性,为未来在符合公司战略方向的领域积极寻找并把握新的投资与并购机会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开展投资并购,推动技术协同与规模效应提升,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系上市公司向 Bure、Creades等七名交易对方转让全资子公司瑞典 Silex控制权。即,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运通电子拟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向 Bure、Creades等七名交易对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瑞典 Silex 4,410,115股股份。转让前,瑞典 Silex向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分红 2.50亿瑞典克朗。

鉴于管理层持股平台 Silexpartners持有瑞典 Silex 2,205,058份认股权证,经评估该部分认股权证价值为 7.28亿瑞典克朗,经各方协商,同意该部分认股权Silexpartners上层所有股东(15名瑞典 Silex管理层)发行 928,445股股份(价值5.00亿瑞典克朗,占发行完成后瑞典 Silex 9.52%股份)及支付 0.25亿瑞典克朗现金,瑞典 Silex注销 Silexpartners所持有的上述认股权证;上述发行完成后,瑞典 Silex管理层以现金方式向 Bure等七名买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瑞典 Silex 292,462股股份。

本次交易的出售方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运通电子。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通过运通电子持有标的公司 87.80%的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赛莱克斯国际持有标的公司 12.20%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瑞典Silex 45.24%股份,瑞典Silex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

本次交易前后,瑞典Silex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 Silex向管理 层发行股份运通电子转 让股份管理层转让 股份交易完成后 
 股份数量 (股)股份比例股份数量 (股)股份数量 (股)股份数量 (股)股份数量 (股)股份比例
运通电子7,743,83087.8%--4,410,115-3,333,71534.20%
赛莱克斯国际1,076,40012.2%---1,076,40011.04%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 司合计8,820,230100.0%--4,410,115-4,410,11545.24%
瑞典 Silex管理层 合计--928,445--292,462635,9836.52%
Bure Equity AB---1,553,487103,0231,656,51016.99%
Creades AB (publ)---922,87561,201984,07610.09%
TomEnterprise Private AB---475,77931,552507,3315.20%
AB Grenspecialisten---392,87826,054418,9324.30%
SEB Stiftelsen---355,03223,544378,5763.88%
Tham Special Investment AB---355,03223,544378,5763.88%
3S Invest AB---355,03223,544378,5763.88%
买方合计---4,410,115292,4624,702,57748.24%
总计8,820,230100.0%928,445--9,748,675100.00%
注:表中股份数量列中数字为正表示股东受让股份,数字为负表示股东转让股份。

(二)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5]第 0995号),以2024年 12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扣除其他权益工具—认股权证)为 315,753.49万元。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并最终选取综合条件最优的交易方案,因此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整体交易作价高于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经各方协商,瑞典 Silex初始作价基础为 55.25亿瑞典克朗,在此基础上扣减对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分红 2.50亿瑞典克朗,并扣减支付 Silexpartners的0.25亿瑞典克朗,最终瑞典 Silex整体作价 52.50亿瑞典克朗(以 2025年 5月 30日汇率中间价 SEK/CNY0.7509折算成人民币为 394,222.50万元),对应本次4,410,115股股份(占交易完成后瑞典 Silex股份总数的 45.24%)的转让价格为23.75亿瑞典克朗(以 2025年 5月 30日汇率中间价 SEK/CNY0.7509折算成人民币为 178,338.75万元)。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瑞典 Silex经审计的 2024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指标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
瑞典 Silex150,857.4091,493.8586,260.37
上市公司701,133.78492,359.70120,471.56
财务指标比例21.52%18.58%71.60%
注:上市公司、瑞典 Silex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的 2024年度财务报表,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综上所述,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上市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交易对方,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重组前 3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鉴于本次交易为资产出售,且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杨云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四、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 MEMS芯片的工艺开发及晶圆制造,以及半导体设备业务。公司在国内外拥有多座中试平台及量产工厂,在瑞典拥有一座成熟运转的 MEMS晶圆工厂,内含两条 8英寸产线;在北京拥有一座已建成运营、具备规模产能的 MEMS晶圆工厂,内含一条 8英寸产线,公司正在推动产能从当前的 1.5万片/月向 3万片/月分阶段扩充,并持续扩大晶圆类别及客户领域。公司同时正在打造先进的晶圆级封装测试能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从工艺开发、晶圆制造到封装测试的系统化高端制造服务。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瑞典 Silex是上市公司经营 MEMS芯片工艺开发及晶圆制造业务的重要境外运营主体。由于国际地缘政治环境日趋复杂,瑞典 Silex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上市公司决定在瑞典 Silex仍具备良好市场价值的情况下,推进其控制权出售,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利益,避免潜在价值减损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瑞典 Silex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相较于上市公司,标阶段。本次交易完成后,短期内上市公司将无法为客户提供前述产品,产品丰富度、境外业务收入、整体业务规模将有所降低。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集中资源重点发展并深化运营位于北京的MEMS晶圆工厂,持续打造更加聚焦、更加自主可控且产能持续扩张、更具发展潜力的境内 MEMS工艺平台及产线,把握住中国半导体产业崛起的市场机遇。

本次交易完成后,MEMS芯片工艺开发及晶圆制造业务仍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构成,公司整体业务布局未发生实质变化。同时,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获得较为可观的交易对价,充裕的资金也将为上市公司未来在符合公司战略方向领域积极寻找并把握新的投资与并购机会奠定坚实基础。综上,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显著降低因地缘政治导致的海外业务经营风险,推动上市公司重心转移及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动,因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天圆全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 12月 31日  
 实际数备考数变动率
资产总额(万元)701,133.78838,027.2219.52%
负债总额(万元)162,217.40105,527.60-34.95%
所有者权益(万元)538,916.38732,499.6135.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万元)492,359.70685,942.9339.32%
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  
 实际数备考数变动率
营业收入(万元)120,471.5634,750.46-71.15%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 12月 31日  
 实际数备考数变动率
净利润(万元)-25,525.60-35,674.74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万元)-16,999.41-27,148.55不适用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 12月 31日/2024年度  
 实际数备考数变动率
流动比率(倍)3.118.16162.38%
速动比率(倍)2.347.22208.55%
资产负债率(%)23.1412.59下降 10.5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3-0.37不适用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 701,133.78万元,负债总额为162,217.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3.1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 838,027.22万元,负债总额为 105,527.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2.59%。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有所提升,主要系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获取的现金对价金额较高,高于标的公司总资产金额;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及资产负债率在交易完成后均有所降低。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为 120,471.56万元,净利润为-25,525.6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为 34,750.46万元,净利润为-35,674.7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7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规模降幅较大,亏损也有所扩大。上市公司通过出售标的公司控制权,将显著降低因地缘政治导致的海外业务经营的不确定性,并集中资源和精力重点投入国内核心业务。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瑞典 Silex将成为上市公司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仍保留瑞典 Silex 45.24%股份,未来预计通过分红以及瑞典 Silex的价值提升等形式继续获取投资收益。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 6月 1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原则性同意。

2、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完成内部决策程序。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有瑞典 FDI审查申报义务的投资方向瑞典 FDI审查机构提起 FDI申报并通过审查;
3、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必须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上述决策及审批程序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决策和审批程序以及最终完成决策和审批程序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
关于提供 信息真 实、准确、 完整的承 诺函上市公 司1、本公司将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公司为本 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 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 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 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及时提交及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文件及资料,本公 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提交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 说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 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市公 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 人1、本人将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人为本次交 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 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
  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5、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说 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 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市公 司董事、 监事、高 级管理 人员1、本人将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信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本人为本次交 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 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5、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文件以及所出具相关的确认、说 明或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 息、资料、文件或出具相关的确认、说明或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标的公 司1、本公司保证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 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 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
  3、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 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 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 由本公司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 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5、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保证如因提供的信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对 方1、本公司保证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及出具 的说明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 料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 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保证如因提供的信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合规 诚信情况 的承诺函上市公 司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正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2、本公司最近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谴 责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 为或其他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 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截至本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对本次交易造成或可能造成重 大影响的事实或情形。
 上市公 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 人1、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正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3、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谴责的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
  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为或 其他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 有重大违法行为。 4、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对本次交易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 影响的事实或情形。
 上市公 司董事、 监事、高 级管理 人员1、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正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3、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谴责的 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重大失信行为或 其他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 有重大违法行为。 4、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对本次交易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 影响的事实或情形。
 标的公 司1、本公司为瑞典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 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 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 好,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标的公 司董事、 高级管 理人员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中国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 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尚 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2、本人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
 交易对 方及其 董事、高 级管理 人员1、本公司为瑞典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主体,具备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 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 好,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关于保持 上市公司 独立性及 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 诺函上市公 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 人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保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 方面的独立性,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 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 务等方面的独立。 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始终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并未出现违反所作承诺的情形。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完成后,本人仍将继续履行该承诺,以保障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承诺函自本人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不可撤销,于本人担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本人保证切实履行本承 诺,且上市公司有权对本承诺函的履行进行监督;如本人未能切实 履行本承诺函,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实际损失,本人将赔偿 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关于标的 资产权属 的承诺函上市公 司1、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 续的情况;标的公司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必要审批、同 意、授权和许可,且该等审批、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合法有效; 2、标的公司的出资真实,不存在股东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 出资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运通电子有限公司 合法拥有标的公司 87.80%股权,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 不存在通过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代持或 者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的利益的情形;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 质押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 转让的情形;拟转让的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尚未了结或本公司可 预见的与标的公司股权权属相关的诉讼、仲裁等纠纷; 3、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将根据协议约定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标的公司的权属变更。本公司确认上述 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
关于不存 在内幕交 易的承诺 函上市公 司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 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2、经自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 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上市公 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 人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 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2、经自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 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上市公 司董事、 监事、高 级管理 人员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 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2、经自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 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标的公 司1、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本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 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在中国证券市场中买卖赛微电子股票, 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在中国证券市场 中买卖赛微电子股票等内幕交易行为。 2、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本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依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 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
 标的公 司董事、 高级管 理人员1、本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在中国证券市 场中买卖赛微电子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 议他人在中国证券市场中买卖赛微电子股票等内幕交易行为。 2、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 方及其 董事、高 级管理 人员1、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本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 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在中国证券市场中买卖赛微电子股票, 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在中国证券市场 中买卖赛微电子股票等内幕交易行为。 2、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本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依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 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本次 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 诺上市公 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 人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 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 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 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上市公 司董事、 高级管 理人员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 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 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 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关于本次 交易资金 来源的承 诺交易对 方本公司保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全部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资金均未 来源于赛微电子
关于股份 减持的承 诺上市公 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 人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交易 中,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以 过户完成为准),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承诺函 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违反规定进行减持的,本 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并就因此给上市公司造 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 任。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依法承担 因此给公司或其投资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上市公 司董事、 监事、高 级管理 人员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交易 中,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以 过户完成为准),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承诺函 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违反规定进行减持的,本 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并就因此给上市公司造 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承担全部法律责 任。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依法承担 因此给公司或其投资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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